通知公告
关于2021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1届毕业生的户口迁移工作,确保毕业生顺利离校,按照天津市公安机关要求,现将毕业生户口迁移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迁移原则
2021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仅限于已落户我校的学生,迁移去向可选择迁至原籍或就业单位或考取硕士博士研究生学校。有迁移需求的毕业生需填报户口迁出信息,学校集中办理迁移手续。此次不填报户口迁出信息的学生,默认为户口暂时留校,后续有迁移需求由个人单独办理。
二、办理流程
各学院需对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户口迁移信息分别进行填写,并按时统一报送户籍科,户籍科集中到派出所打印迁移证,学生离校前由各学院到户籍科统一领取迁移证。
户口迁移信息汇总表纸质版(无人填报的汇总表注明无人填报)需加盖学院公章,由各学院统一报送至户籍科,报送截止日期2021年5月27日。
三、信息填报须知
(一)迁往地址是外地的学生需填报“户口迁往外地汇总表”,迁往地址是天津市的学生需填报“户口迁往天津市汇总表”,汇总表见附件。
(二)学生在填表前需与户口迁往地派出所(或单位或考研学校)取得联系,确认落户地址准确信息后,再填报户口迁出信息。户口迁往地详细地址一栏请写明省、市、县(区)及详细地址。
(三)考取本校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学生,此次不需填报户口去向。研究生入学报到之后,学校统一办理户口迁入研究生集体户手续。
(四)户口页在本人手中(由户籍科借出)的学生,请于5月22日之前将户口页归还至户籍科,以免影响户口的顺利迁出。
四、户口迁移注意事项
(一)学生填报信息,须提前与户口迁往地取得联系,确认“落户需要哪些材料、能否按时落户、户口迁往地址如何填写”等落户相关问题。若有不确定因素,则不填报信息;毕业以后由个人到户籍科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二)户口迁移证打印好后,户口处于销户状态,任何与户口相关的事宜将无法办理,须在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内到迁往地落户。
五、个人办理要求
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离校前未集中办理户口迁移而离校时又需将户口出者,需带齐本人证件,包括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或录取通知书到户籍科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可登录我校安全工作处网站查看关于毕业生户口迁出流程)。
六、户口暂时留校的相关说明
根据公安机关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户口可在学校集体户保留2年。对毕业超过2年,户口仍空挂在学校的学生户口,公安机关将实施户口冻结。户口冻结后,将无法办理户口相关事宜(如借用常住人口登记卡、买房、结婚、开具户籍证明、办理居民身份证等)。户口解冻需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毕业生毕业两年之内借用户口页,需携带本人毕业证原件到户籍科办理。委托别人代办者请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人毕业证原件及委托书(委托书要求亲笔签名,按手印)到户籍科办理。
七、户籍科联系方式
户籍科地址:北辰校区体育中心西侧一楼A102室, 联系电话:60436694;网址:http://baoweichu.www.ndytng.com(即安全工作处网址);公众号:微信搜索公众号安全工作处。我校户籍方面的通知会及时在安全工作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请各学院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对毕业生加强相关政策宣讲,做好服务,确保毕业生顺利离校。
安全工作处(部)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