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4届毕业生户口迁出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4届毕业生的户口迁移工作,确保毕业生顺利离校,按照天津市公安机关要求,现将毕业生户口迁移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迁移原则
2024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申报仅限于已落户我校的学生,迁移去向可选择迁回原籍或迁至就业单位或迁至考取硕士博士研究生学校。有迁移需求的毕业生需填报户口迁出信息,由学校集中办理迁移手续。为避免毕业后学生户口滞留学校,影响正常使用,请及时提醒学生为自己的户口安排合理去向。
需按海河英才落户至天津市北方人才集体户的同学,查阅《关于2024届毕业生“海河英才”引才落户工作的通知》,填报海河英才落户汇总表申报落户。
二、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间
各学院负责毕业生的辅导员老师请使用WeLink扫码加入“学生户口工作群”,二维码见附件6。
各学院需对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户口迁移信息分别进行汇总,并按时报送户籍科,户籍科将全校信息汇总后到派出所打印迁移证,学生离校前由各学院到户籍科统一领取迁移证,学生离校时携带户口迁移证到迁往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户口迁移信息汇总表纸质版(无人填报的汇总表也需报送,注明无人填报)加盖学院公章,由各学院统一报送至户籍科。汇总表电子版由协同办公网发送至安全工作处张丽红邮箱。报送截止日期2024年5月24日。
三、信息填报须知
1.迁往地址是外地的学生需填报“户口迁往外地汇总表”,迁往地址是天津市的学生需填报“户口迁往天津市汇总表”,汇总表见附件。
2.学生在填表前需与户口迁往地派出所(原籍或单位或考研录取学校)取得联系,确认落户所需材料及落户具体地址。户口迁往地详细地址一栏请写明省、市、县(区)及详细地址。
3.考取本校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学生,此次不需填报户口去向。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按我校研究生落户要求办理户口迁入研究生集体户手续。
4.需按海河英才落户至北方人才红桥分公司的学生,按照《关于2024届毕业生“海河英才”引才落户工作的通知》要求申报即可,无需填报“户口迁往天津市汇总表”,避免重复填报。
5.户口页在本人手中(由户籍科借出)的学生,请于5月21日之前将户口页归还至户籍科,以免影响户口的顺利迁出。
四、户口迁移注意事项
户口迁移证打印好后,户口处于销户状态,任何与户口相关的事宜将无法办理,须在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内到户口迁往地办理落户手续。
五、户口滞留学校的相关说明
错过学校统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的同学,可在毕业后由本人到户籍科办理迁出手续。带齐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准迁证(或录取通知书)原件到户籍科开具迁出证明,再到双口派出所打印户口迁移证,携带户口迁移证到落户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登录我校安全工作处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可查阅毕业生户口迁出流程)。
学生毕业离校后户口滞留学校,人户分离会影响户口的正常使用,请毕业生及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六、联系方式
户籍科地址:北辰校区体育中心西侧一楼A102室,联系电话:022-60436694;网址:https://baoweichu.www.ndytng.com(即安全工作处网址);微信公众号:安全工作处。我校户籍方面的通知会及时在安全工作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请各学院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对毕业生加强相关政策宣讲,做好服务,确保毕业生顺利离校。
附件:1.本科生户口迁往天津市汇总表
2.本科生户口迁往外地汇总表
3.研究生户口迁往天津市汇总表
4.研究生户口迁往外地汇总表
5.毕业生户口常见问题解答
6.学生户口工作群二维码
安全工作处(部)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