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24级本科生办理落户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1日 编辑: 访问量:

各学院:

根据天津市公安局、市教委《关于天津市普通高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管理规定的通知》(津公通[2018]35号)文件精神,为方便2024级本科新生顺利办理落户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迁移原则

户口在天津以外地区的2024级新生,可以按照自愿原则申请落户,将户口由原籍迁至我校学生集体户。

户口为天津市家庭户的学生,不办理户口迁入学校手续。

二、落户所需材料

户口为天津市以外地区的学生,落户须上报:

1.户口迁移证原件。迁移证背面空白处用黑色笔注明:学院、专业、班级、姓名、身份证号码、身高、手机号码。

2.一张一寸照片(照片需清晰度高,照片贴在户口迁移证背面的左上角)。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材料报送及要求

1.材料报送要求:户口迁移证、各类复印件、汇总表纸质版(户口迁入我校汇总表见附件)等材料由学院统一报送户籍科。户口迁移证排放顺序需与户口迁入学校汇总表内姓名顺序保持一致。

2.材料报送时间: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0日。

3.材料报送地址:北辰校区体育中心西侧A102室(户籍科),电话:022-60436694。

四、落户相关事项说明

1.学生自愿办理户口迁入学校手续,学生户口可迁入学校集体户也可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

2.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一栏填写:天津市北辰区。迁移证过期不影响使用。

3.照片用双面胶贴在迁移证背面。迁移证背面空白处手写的个人信息请用黑色笔书写,不可用铅笔书写。

4.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的姓名须与录取通知书的姓名一致。

5.户口正式迁入我校前无法办理身份证补办业务,学生在户口迁移期间务必保管好本人身份证,保留好身份证复印件。

6.学生办理落户所需时间较长,需半年左右时间。在此期间户口无法正常使用,无法借用学生本人户口页,任何与户口相关的事项均无法办理(例如:无法办理身份证换新补办、出国手续、买房、结婚、应征入伍等事项)。

7.学生在办理落户过程中有问题可与户籍科联系。户籍科地址:北辰校区体育中心西侧A102室(户籍科);咨询电话:022-60436694;公众号:安全工作处;网址:https://baoweichu.www.ndytng.com(即安全工作处网址)。我校户籍方面的通知会及时在安全工作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附件:2024级本科生户口迁入我校汇总表

安全工作处(部)

2024年8月22日



Baidu
map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