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2018级硕士、博士学生落户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天津市公安局、教委《关于天津市普通高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为方便18级本科新生顺利办理落户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户口为天津市以外地区的学生落户须上报:户口迁移证(迁移证上籍贯与出生地信息,请与原籍派出所确认是否显示为最新行政区划,若显示信息与现区划名称不一致,请在旁边拿铅笔填写最新的区划名称。)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一张一寸照片(照片需清晰度高)贴在户口迁移证的背面。本人迁移证背面空白处用黑色笔注明:学院、专业、班级、姓名、身份证号码、身高、原户口性质(农业户口或者非农业户口)、手机号。
2、户口为天津市家庭户的学生不办理户口迁入学校手续。
3、户口为天津市非农业集体户(本科(或硕士)在天津其他高校就读,且读书期间户口迁入天津高校,户口现为天津学生非农业集体户;或毕业后户口迁至天津某人才或天津某单位集体户等情况),现考取我校研究生的同学,落户须上报常住人口登记卡(此部分学生没有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卡可作迁移证使用)。一张一寸照片贴在常住人口登记卡的背面。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背面空白处注明:学院专业、姓名、身份证号、身高、手机号。
4、本校本一、本三毕业生(本科期间户口已落我校学生集体户)考取本校硕士的同学落户:不交户口迁移证,由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统计落户学生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硕士期间学院专业及本科期间学院、专业、班级、手机号。统计名单时先登记本三毕业生再登记本一毕业生。
本校硕士毕业生(硕士期间户口已落我校学生集体户)考取本校博士的同学落户:不交户口迁移证,由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统计落户学生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博士期间学院、专业及硕士期间学院、专业、手机号。
统计完的名单用A4纸打印,并入所在学院,一起送户籍科。没有被统计的本校考取本校研究生学生将被视为毕业离校处理。
5、户口迁移证以班级为单位,由学院统一收齐后一次性送户籍科(不接待单个学生或单个班级)。
各学院将1、新生户口迁入我校汇总表(见附件,用A4纸打印一份加盖学院公章,此汇总表不包括本科户口在我校研究生期间继续落户我校学生),2、新生户口不迁入我校汇总表(见附件,用A4纸打印一份加盖学院公章),3、新生迁移证,4、本科或硕已落户我校学生集体户现继续落户我校名单,四份材料一起报送户籍科。
6、材料报送时间:2018年9月18日—2018年9月20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注意事项:
1、贴在迁移证上的一寸照片背面写明本人姓名、所在学院、专业、班级,以免照片脱落时不好辨认。照片用双面胶贴在迁移证背面。迁移证背面手写的个人信息(学院专业班级、姓名、身份证号、身高、原户口性质(农业户口或者非农业户口)、手机号。)请用黑色笔写清楚,不可用铅笔书写。
2、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的姓名须与录取通知书一致。
3、迁移证上籍贯与出生地信息,请与原籍派出所确认是否显示为最新行政区划,若显示信息与现区划名称不一致,请在旁边拿铅笔填写最新的区划名称。
4、办理落户期间请同学们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若丢失,落户期间无法办理补办业务。
5、迁入我校的户口一年后才能正式落入,落户手续办理期间,任何与户口有关的事项均无法办理,如挂失、补办身份证,挂失、补办银行卡,结婚,买房,出国(中美、中法、中德班等有出国意向的同学需慎重)等诸多事宜。
6、学生自愿办理户口迁入学校手续。
7、户籍办公室地址:北辰校区体育中心西侧A102室。
电话:60436694。
安全工作处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