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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2019级本科学生落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3日 编辑: 访问量:

 

各学院:

根据天津市公安局、市教委《关于天津市普通高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管理规定的通知》(津公通[2018]35号)文件精神,为方便19级本科新生顺利办理落户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户口为天津市以外地区的学生落户须上报:

1、户口迁移证原件。迁移证背面空白处用黑色笔注明:学院、专业、班级、姓名、身份证号码、身高、原户口性质(农业户口或者非农业户口)、手机号。

2、录取通知书原件。(落户完成后,通知书会退回)

3、一张身份证复印件。

4、一张一寸照片(照片需清晰度高,照片贴在户口迁移证背面的左上角)。

二、天津市生源学生不办理户口迁入学校手续。

三、户口迁移证等材料由学院统一收齐后一次性送户籍科(不接待单个学生或单个班级)。

各学院新生户口迁入我校汇总表(见附件)新生户口不迁入我校汇总表(见附件),用A4纸打印一份加盖学院公章,与新生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起报送户籍科。

四、材料报送时间:2019918日—2018920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注意事项:

   1、贴在迁移证上的一寸照片背面写明本人姓名、所在学院、专业、班级,以免照片脱落时不好辨认。照片用双面胶贴在迁移证背面。迁移证背面手写的个人信息(学院专业班级、姓名、身份证号、身高、原户口性质(农业户口或者非农业户口)、手机号。请用黑色笔写清楚,不可用铅笔书写

2、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的姓名须与录取通知书一致。

3、在户口正式迁入我校前无法办理身份证补办业务,请同学们在户口迁移期间务必保管好本人身份证,保留好身份证复印件。

4迁入我校的户口一年后才能正式落入,落户手续办理期间,任何与户口有关的事项均无法办理,如挂失、补办身份证,挂失、补办银行卡,结婚,买房,出国(中美、中法、中德班等有出国意向的同学需慎重)等诸多事宜都需要户口正式落到学校才能办理。

5、学生自愿办理户口迁入学校手续。

6、户籍科地址:北辰校区体育中心西侧A102

           电话:60436694

                                    

安全工作处

                                       2019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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