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2019级本科学生落户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天津市公安局、市教委《关于天津市普通高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管理规定的通知》(津公通[2018]35号)文件精神,为方便19级本科新生顺利办理落户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户口为天津市以外地区的学生落户须上报:
1、户口迁移证原件。迁移证背面空白处用黑色笔注明:学院、专业、班级、姓名、身份证号码、身高、原户口性质(农业户口或者非农业户口)、手机号。
2、录取通知书原件。(落户完成后,通知书会退回)
3、一张身份证复印件。
4、一张一寸照片(照片需清晰度高,照片贴在户口迁移证背面的左上角)。
二、天津市生源学生不办理户口迁入学校手续。
三、户口迁移证等材料由学院统一收齐后一次性送户籍科(不接待单个学生或单个班级)。
各学院新生户口迁入我校汇总表(见附件)新生户口不迁入我校汇总表(见附件),用A4纸打印一份加盖学院公章,与新生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起报送户籍科。
四、材料报送时间:2019年9月18日—2018年9月20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注意事项:
1、贴在迁移证上的一寸照片背面写明本人姓名、所在学院、专业、班级,以免照片脱落时不好辨认。照片用双面胶贴在迁移证背面。迁移证背面手写的个人信息(学院专业班级、姓名、身份证号、身高、原户口性质(农业户口或者非农业户口)、手机号。请用黑色笔写清楚,不可用铅笔书写。
2、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的姓名须与录取通知书一致。
3、在户口正式迁入我校前无法办理身份证补办业务,请同学们在户口迁移期间务必保管好本人身份证,保留好身份证复印件。
4、迁入我校的户口一年后才能正式落入,落户手续办理期间,任何与户口有关的事项均无法办理,如挂失、补办身份证,挂失、补办银行卡,结婚,买房,出国(中美、中法、中德班等有出国意向的同学需慎重)等诸多事宜都需要户口正式落到学校才能办理。
5、学生自愿办理户口迁入学校手续。
6、户籍科地址:北辰校区体育中心西侧A102室
电话:60436694
安全工作处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