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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2019级硕士、博士学生落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9日 编辑: 访问量:

各学院:

根据天津市公安局、市教委《关于天津市普通高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管理规定的通知》(津公通[2018]35号)文件精神,为方便19全日制硕博研究生顺利办理落户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户口为天津市以外地区的学生落户须上报:

1、户口迁移证原件。迁移证背面空白处用黑色笔注明:学院、专业、班级、姓名、身份证号码、身高、原户口性质(农业户口或者非农业户口)、手机号。

2、录取通知书原件(落户完成后,通知书会退回)。

3、一张身份证复印件。

4、一张一寸照片(照片需清晰度高,照片贴在户口迁移证背面的左上角)。

二、户口为天津市家庭户的学生不办理户口迁入学校手续。

三、户口为天津市非农业集体户(本科(或硕士)在天津其他高校就读,且读书期间户口迁入天津高校,户口现为天津学生非农业集体户;或毕业后户口迁至天津某人才或天津某单位集体户等情况),现考取我校研究生的同学,落户须上报:

1、常住人口登记卡(此部分学生没有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卡可作迁移证使用)。常住人口登记卡背面空白处注明:学院专业、姓名、身份证号、身高、手机号。

2、一张一寸照片(照片贴在常住人口登记卡的背面)。

四、本校本一、本三毕业生(本科期间户口已落我校学生集体户)考取本校硕士的同学落户:不交户口迁移证,由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统计落户学生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硕士期间学院专业及本科期间学院、专业、班级、手机号。统计名单时先登记本三毕业生再登记本一毕业生。

本校硕士毕业生(硕士期间户口已落我校学生集体户)考取本校博士的同学落户:不交户口迁移证,由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统计落户学生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博士期间学院、专业及硕士期间学院、专业、手机号。

统计完的名单用A4纸打印,并入所在学院,一起送户籍科。没有被统计的本校考取本校研究生学生将被视为毕业离校处理。

五、户口迁移证等材料由学院统一收齐后一次性送户籍科(不接待单个学生或单个班级)。

各学院将1、新生户口迁入我校汇总表(见附件,用A4纸打印一份加盖学院公章,此汇总表不包括本科户口在我校研究生期间继续落户我校学生),2、新生户口不迁入我校汇总表(见附件,用A4纸打印一份加盖学院公章),3、本科或硕已落户我校学生集体户现继续落户我校汇总表,4、户口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六份材料一起报送户籍科。

六、材料报送时间:2019923日—2019924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注意事项:

   1、贴在迁移证上的一寸照片背面写明本人姓名、所在学院、专业、班级,以免照片脱落时不好辨认。照片用双面胶贴在迁移证背面。迁移证背面手写的个人信息(学院专业班级、姓名、身份证号、身高、原户口性质(农业户口或者非农业户口)、手机号。)请用黑色笔写清楚,不可用铅笔书写

2、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的姓名须与录取通知书一致。

3、户口正式迁入我校前无法办理身份证补办业务,请同学们在户口迁移期间务必保管好本人身份证,保留好身份证复印件。

4迁入我校的户口一年后才能正式落入,落户手续办理期间,任何与户口有关的事项均无法办理,如挂失、补办身份证,挂失、补办银行卡,结婚,买房,出国等诸多事宜都需要户口正式落到学校才能办理。

5、学生自愿办理户口迁入学校手续。

6、户籍办公室地址:北辰校区体育中心西侧A102室。

             电话:60436694

 

安全工作处

                                          2019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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