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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安全工作部/安全工作处是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在学校安全、稳定、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定,保证学校的安全和稳定。

2.监督、指导、检查各单位开展、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完善各项防范措施等工作,预防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及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

3.监督、指导、督促各单位贯彻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实施对校内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并督促其进行消防隐患整改,维护和保养消防设施等日常工作,做好师生员工的消防培训、消防演练等常规工作,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处理校园内发生的火灾事故,切实维护校园的消防安全。

4.监督、指导、督促各单位在师生员工中开展安全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

5.负责政保信息的搜集、汇总、上报和信息反馈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开展敌情、社情调查及查破政治案件,维护学校政治稳定。

6.开展校园治安防范,加强校园治安巡逻,配合公安机关查破校内各类案件;协助公安机关指导、督促各用人单位做好我校流动人员登记、管理工作,做好门卫管理。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7.负责学校大型活动、集会、重要宾客来访以及重大节假日、敏感期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8. 负责户外临时经营、团体活动等的申报、备案、日常管理工作。

9.负责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协助公安交警部门查处调解车辆违章及交通事故、纠纷。

10.负责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协助辖区派出所做好学校集体户口管理和户政咨询工作。

12.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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