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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2024年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通知

 

化工学院2024年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通知

 

为做好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考工作,根据《“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和《2024年博士研究生报考须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通知。

一、适用对象

本通知适用于2024年通过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我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二、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及导师招生名额

(一)申请条件

符合《2024年博士研究生报考须知》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申请材料

按照《2024年博士研究生报考须知》中规定的材料,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

(三)导师招生名额

根据《化工学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实施办法(修订)》,报考导师是否具有2024年博士招生名额,请咨询报考导师。

三、申请程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及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打印准考证环节,以《2024年博士研究生报考须知》中要求为准。

提交申请材料要求如下: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考生在征得所报博士生导师同意后,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于2024年3月1日中午12:00前(以收到申请材料时间为准),交至(或寄至)化工学院

上交材料:天津市北辰区双口镇西平道5340号北辰校区化工学院A305。

寄交材料(顺丰,2024年2月20日后寄出):天津市北辰区双口镇西平道5340号北辰校区化工学院A305。收件人:郭鹏  联系电话:13702122163

四、初试考核

初试考核时间及免试条件以《2024年博士研究生报考须知》中要求为准。

五、复试考核及录取原则

(一)学院根据各科初试成绩(专业课符合免试条件或成绩及格、外语成绩符合免试条件或符合学校划定的分数要求),综合考虑招生计划、免试情况、导师生源情况等,原则上按照不低于200%的复试差额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范围的考生名单。获得免试资格的申请人需参加复试。

(二)复试考核方式

1.考生汇报。

考生制作汇报PPT,围绕硕士研究生阶段的科研课题或完成的重要项目,阐述研究的目的与意义、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及可行性、取得的成果等,以及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

2.评委提问

面试小组就考生提交的材料和现场所作报告等相关问题进行提问,依据考生的表现,从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两方面打分。

3.评分标准。

复试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专业能力

考察考生对选题相关领域的认知和把握能力。

15

考察考生的学术水平,学术观点的创新性,理论水平的深度。

15

考察考生已经取得成果的创新性和应用性。

15

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

15

综合素质

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团队意识、创新精神。

10

考察考生对成果研究的深度,对问题的应变能力。

10

考察考生博士研究计划的可行性,学术的可塑性。

10

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的流畅性和逻辑性。

10

 

复试的具体时间安排以后续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

学院结合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未尽事宜,以《2024年博士研究生报考须知》和相关政策文件为准。

 

化工学院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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