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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刘盘阁同志赴港参会公示

关于我院刘盘阁同志赴港参会公示

根据教职工因公出国(境)流程,申请人需提交申请材料,并进行公示。

公示期:11月13日-11月17日。

公示期间有问题可向学院办公室反映。

联系部门:化工学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22-60204294

联系邮箱:gp791203@www.ndytng.com

化工学院办公室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下载:刘盘阁-中英文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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