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刘盘阁同志赴港参会公示
根据教职工因公出国(境)流程,申请人需提交申请材料,并进行公示。
公示期:11月13日-11月17日。
公示期间有问题可向学院办公室反映。
联系部门:化工学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22-60204294
联系邮箱:gp791203@www.ndytng.com
化工学院办公室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下载:刘盘阁-中英文邀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