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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师资博士后招聘公告

化工学院师资博士后招聘公告

 

为加强化工学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设,推动学术创新;同时为我校教师选拔与培养提供后备师资力量,更好地满足学校“双一流建设”对于青年人才的需求,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杰出青年博士来我校从事师资博士后科研工作。


一、师资博士后招聘学科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学科

化学工程与技术。

(二)基本条件

1. 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能够潜心研究、敬业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开阔的学术视野、优秀的学术能力和较强的团队精神。

2. 非本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3. 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32周岁,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的境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人员。

4. 至少在SSCI、A&HCI、SCI或我校认定的权威核心刊物上发表(非录用)2篇相关学术论文。

5. 申请人当前身份应为非在职人员,进站后须全职在校工作。


二、工作职责和待遇

(一)工作职责

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同时应积极提高教学能力,参与学院有关工作。

1.围绕学科前沿,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获得国内外同行认可的研究成果。

2.取得突出性业绩成果:以为第一署名单位获批国家级项目,并产生带动地方科技发展的重要指标;或以为第一署名单位,在本学科公认的权威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者出版具有较大影响的学术专著等。

(二)师资博士后待遇  

 1.优秀师资博士后年薪标准为人民币25万元/人(税前),在站期间师资博士后按照年薪人民币20万元/人(税前)予以发放,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博士后出站后享受天津市“海河英才计划”中的相关待遇。

2.师资博士后参照引进人才有关管理办法给予一定的学科建设经费,其中理工类人民币10万元/人,管理类等其他学科人民币5万元/人。

3.在站期间,学校安排师资博士后入住学校公寓,未入住学校公寓者,学校提供人民币1500元/月(税前)租房补贴。

4.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计入所在学院科研奖励性绩效。

5.师资博士后进站后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参加学校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国家、学校等各级科研项目,及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项目。

6. 落户天津,享受各类社会保险及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待遇等。

7. 出站考核优秀师资博士后,学校将按“元光学者”引进

按照“元光学者”启航岗引进所获薪酬除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外,您还有:

租房补贴 2000元/月

元光学者津贴 8—15万元/年

住房补贴及安家费 80—100万元

学科建设经费 30-200万元。


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学者请将个人中文简历请发至下方邮箱,个人简历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发表论文及收录情况,承担科研项目情况,专利及获奖情况等。

联系方式

话:+86-022-60204294

Email:hgzp@www.ndytng.com

联系人:化工学院办公室 甘老师

址:中国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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