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学分置换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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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学分置换办法(试行)

 

本科生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学分置换办法(试行)

 

 
 
 
 
本科生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学分置换办法(试行)
 
校内各单位、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校第二课堂育人体系建设,将第二课堂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增进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深度融合,拓宽学生获取学分和自主选择培养方式的渠道,服务学生全面成长成才,特制订本办法。
一、第二课堂学分置换第一课堂学分比例
根据《关于制订201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校政字〔2015〕18号)和《第二课堂体系建设管理办法》(校党字〔2017〕17号)中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学时和学分管理办法进行核算,第二课堂学分置换第一课堂学分比例为1.6:1。
二、第二课堂学分置换第一课堂学分形式
按照《校管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字〔2017〕147号)要求,结合第二课堂培养目标和形式,第二课堂学分置换第一课堂学分形式确定为:将第二课堂按照培养目标设置为4门校管公共选修课,课程名称依次为:(1)第二课堂—信仰责任(由理想信念类与社会工作类构成);(2)第二课堂—文化体育(由文化艺术类与体育素质类构成);(3).第二课堂—学术科技(由学术科技类构成);(4)第二课堂—实践服务(由实践服务类构成)。
所设置的4门校管公共选修课分属人文与社会科学模块和创新与拓展模块。其中,人文与社会科学模块包括第二课堂—信仰责任、第二课堂—文化体育;创新与拓展模块包括第二课堂—学术科技、第二课堂—实践服务。
三、第二课堂置换后的校管公共选修课学分及成绩认定
第二课堂置换的校管公共选修课每门为1学分,第二课堂对应培养目标学分总量≥1.6方可进行置换。置换成功的学生成绩认定参考五级分换算值,成绩依据第二课堂对应培养目标下学分置换成功学生学分排序,分别为:≤10%为优,>10%--≤50%为良,>50%--≤90%为中,>90%为及格计入学生平均成绩和学分绩点。
四、第二课堂学分与第一课堂学分置换时间和方式
第二课堂学分置换第一课堂学分的时间为毕业学年春季学期初,可置换的课程、学分及成绩由第二课堂精细化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并记录在第一课堂成绩单中。
五、本置换办法自2017级开始实施,解释权归本科生院和校团委所有。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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