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转发2010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通知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中国高校传媒联盟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官方网站:中青在线、中国校媒网
二、报名条件
1.普通高校(含民办)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科研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当代大学生树立了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
4.2011年1月10日前,本人必须在新浪博客、微博、人人网或开心网获得不少于100个真实有效的网络“实名推荐”支持,具体标准详见活动官方网站专题(star.xiaomei.cc);
5.2011年1月15日前,本人的自强事迹在本校的校报、校园网等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自强事迹在校园内引起较大反响者优先;
6.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三、活动安排
1.活动启动及讨论阶段(12月初—12月30日)
2010年12月初,启动2010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并下发活动通知,各团市委、各高校团委结合实际,以多种方式开展当代自强精神讨论,有关媒体将通过相关报道和言论,营造舆论氛围,吸引社会关注,形成对当代大学生自强精神的社会共识。
2.活动报名及网络实名推荐阶段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初—2010年12月31日
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生,均可登录活动官方网站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16时。
12月10日起至报名截止前,参选者均可通过各种合法的方式,争取网络“实名推荐”支持,并按要求将相关链接上传至官方网站。
3.校内审核及推荐阶段
审核推荐时间:2011年1月1日—2011年1月15日
各高校团委需根据团省委的要求,登录活动官方网站,审核本校报名同学的相关资料,并通过校园网公示审核合格者名单。
校内审核及公示完成后,各高校团委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举办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本校的“大学生自强之星”名单和向上级团组织推荐的“大学生自强之星”名单,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做好校内的宣传和展示工作。
报名表在取得100个合格的网络“实名推荐”后会自动生成,可下载打印。
同时,所有被提名者须按照有关要求,登录活动官方网站,建立并完善个人材料,全面展示自强事迹和个人风采,并与广大青年朋友进行网络互动。此阶段至评选揭晓前,所有被提名者均可继续征集网络“实名推荐”的支持。评委会将参考最终的网络“实名推荐”情况,经综合评定后,投票确定“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名单。
4.寻访结果公布——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
公布时间:2011年3月初—2011年4月
2011年 3月初,活动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从各省级团委推荐的1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确定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并通过活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公示期间,如果发现有不符合参选条件,或者事迹材料造假、不实、夸大等作弊情况,组委会查实后将直接取消相关人员的参与资格,并通报所在省级团委和学校团委进行相关处理。
5.活动表彰及后期宣传
团中央、全国学联将择期发布结果和举行颁奖仪式。对于“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每人将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受邀参加颁奖仪式;“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每人将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每人将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全国组委会将根据组织工作情况评出10所高校获得2010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高校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中国青年报》、中国校媒网等将从各高校校园媒体的相关报道中,选出本活动优秀新闻奖。
全国组委会还将适时开展励志系列报告会及其他互动交流活动。
校团委提示: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报名,按照活动方案要求进行,请注意名额限制与具体评选阶段,并将于1月10日之前将合适候选人的相关材料交到校团委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