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积极贯彻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工学并举”,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的办学指导思想,培养具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专门人才,我校将组织开展第四届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引导和激励我校广大学生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并在此基础上促进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二、参赛方式
组织学生申报课外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各学院至少推荐2项(研究生项目不得超过推荐项目总数的50%),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选出最终参赛项目。
三、步骤与进程
(一)组织申报和学院初评阶段
1.各学院团委组织学生参加竞赛,对学生申报作品参赛事宜进行指导;
2.各学院在2011年3月按竞赛章程规定对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对学生申报作品进行评估,并择优推出本学院参赛作品;
3.各学院团委于2011年4月中旬向校团委报送已选定的本学院作品及《申报书》(一式三份)。
(二)全校预审、终审、展览、总结、表彰阶段
1.成立校评审委员会;
2.校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预审、终审;
3.校竞赛领导小组公布作品获奖情况,并向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奖。
共青团委员会
二Ο一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