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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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考工作,根据《“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和《2024年博士研究生报考须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对象

本细则适用于2024年通过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我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二、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

(一)申请条件

符合《2024年博士研究生报考须知》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申请材料

按照《2024年博士研究生报考须知》的规定,将申请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三、申请程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和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以《2024年博士研究生报考须知》要求为准。

申请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打印和复印件均为A4幅面。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202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基本信息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栏: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所属学院签字盖章;往届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户籍或档案所在地主管部门签字盖章。

2.两份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

3.学籍、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及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具有国外学习经历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部门证明章)。

5.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6.英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7.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体现本人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证明材料。

8.学院规定以及申请者自愿提供的其他申请材料。

9.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申请材料请于2024年3月10-15日中午12:00前(以收到申请材料时间为准,原则不接受逾期提交任何补充材料),交至或寄至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同时加qq群:577511181。

现场提交材料地点:北辰校区机材楼C528房间。

寄交材料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5340号河北工业工业大学北辰校区材料学院,收件人:侯老师,

联系电话:18622605970

四、初试考核

初试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考试时间见研究生院通知。

初试免试条件

1.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可以免英语初试和专业课初试,直接进入复试环节。

2.毕业于非“双一流”建设高校的申请人以第一作者发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相关的SCI论文1篇;或以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两名,三等奖第一名),可以免专业课初试。               

3.外语免试条件见《2024年博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五、复试考核及录取原则

1.学院根据各科初试成绩(专业课符合免试条件或成绩及格、外语成绩符合免试条件或符合学院划定的分数要求),综合考虑招生计划、免试情况、导师生源情况等,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招生名额120%比例确定复试考生名单。获得笔试免试资格的申请人需参加复试。

2.复试考核

(1)考生汇报

实行PPT现场汇报(如遇突发情况,以学校和学院通知为准),主要阐述硕士研究生课题的研究目的与意义、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及可行性、研究结果及取得的成果,以及攻读博士学位的工作计划。汇报时间15至20分钟。

(2)评委提问

面试小组就考生提交的材料和现场所作报告等相关情况进行提问,提问环节时间10至15分钟,依据考生的表现,从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两方面进行评分。

复试具体时间以学校和学院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

3.考生录取

学院结合招生计划,根据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未尽事宜,以《2024年博士研究生报考须知》和相关政策文件为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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