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我校职工医疗保健基金及医疗补贴报销的通知
学校各学院、部、处、室:
根据学校职工医疗保健基金及医疗补贴报销的规定兹定于2012年12月3至7日对本年度职工医疗费进行审核、报销,请学校正式在职及退休职工届时持身份证、有效票据和个人工资号到校医院办理审核手续,具体安排如下:
一、审核时间仍按职工原学校分配住房地点排序如下
12月3日:彰武楼、佳园里、昌图楼
12月4日:飞跃楼、桃园东里
12月5日:青春南里、福源公寓、联宜里
12月6日:三段、保寿里
12月7日:亚运里、其他校管房及市里居住的散户
二、本年度保健基金及补贴报销数额计算方法
1、1977年元月1日后出生的职工每人每年保健基金可以报销800元,如在2012年元月后来学校工作的则按实际参加工作月数计核保健基金报销数额(67/月)。
2、1967年元月1日后至1977年元月1日前出生的职工每人每年保健基金可以报销1000元,如在2012年元月后来学校工作的则按实际参加工作月数计核保健基金报销数额(83/月)。
3、1957年元月1日后至1967年元月1日前出生的在职职工每人每年保健基金可以报销1200元,如在2012年元月后来学校工作或在本年度内退休的则按实际参加工作月数或退休前月数计核保健基金报销数额(100/月或125/月)。
4、1957年元月1日前出生的在职职工及全部退休职工每人每年保健基金可以报销1500元,如在2012年元月后来学校工作的则按实际参加工作月数计核保健基金报销数额(125/月)。
5、退休职工除按上述相应数额报销保健基金外,对一般(普通病)门诊支付已超过5500元后、门(急)诊就医总支出在2000元以内的部分可以享受再补贴报销60%,在本年度内退休的职工除按上述相应数额报销保健基金报销外,再按实际退休月数计核5500元后的补贴(实际月数内应发生数额的60%,167/月)。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到在职和退休职工,未尽事宜请查阅学校有关文件及相关说明。
三、注意事项
1、持住院单据报销保健基金的要携带住院费单据及二号表;
2、持门诊单据报销保健基金的要携带个人支付门槛费(门诊起付标准)的全部单据;
3、根据学校文件规定,退休职工享受的校内报销60%的2000元内支出须是门(急)诊医疗费;
医院
201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