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强化有组织科研,进一步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河北省教育厅现开展2024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此次申报类别分为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通知另行发布,包括产学研合作专项、基础研究重点培育专项、盐碱地综合治理专项。
(一)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内容有较强的创新性,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推荐申报科学技术领域的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壮大学校的科研优势,有利于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以及河北省中长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评审立项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教育厅将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各类项目进行评审,择优资助。
(二)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三)经费资助额度。青年拔尖人才项目10万元,青年基金项目5万元。
(四)同年度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类河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含专项项目)。
(五)本次申报科研院为材料学院分配的限额:青年拔尖项目2项,青年基金项目2项。
(六)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对我校申请人提出如下要求(专项项目申请要求另见专项通知):
1.具有教授职称的申请人只能申报青年拔尖项目。
2.本次不受理博导申报。
3.本次申报优先支持目前从未承担过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请人。
4.承担国家级项目(包括在研和已经结题的)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5.河北省教育厅指令性项目(包括在研和已经结题的)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科学技术类项目。
三、申报程序
此次项目申报采取线下申报和网上系统申报结合的方式。整体申报流程如下:
步骤一: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上报所在学院。线下填写,见附件1。
步骤二: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由学院组织,综合学院整体情况,择优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推荐至科研院。
步骤三:科研院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分配指标,进行评审推荐,经公示环节后,推荐项目至省教育厅。
步骤四:被推荐至省教育厅的项目申请人,凭分配的账号和初始密码,登陆项目申报系统。该账号为未来使用系统的唯一账号,请牢记账号和密码。
被推荐的申请人进入“申请书管理”栏目,选择“申请书在线填报”子栏目,首次填写申请书时需先在拟申请的批次后面选“填写”,生成一项申请书记录,以后通过该申请书的“编辑”操作填写申请书,在批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请书内容,然后点击“提交”操作完成申请书的提交,等待科研院审核,通过后形成带水印的申报材料,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附件4。
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申请书电子数据,由科研院直接报送到河北省教育厅。凡网上传送的项目内容均被视为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科学技术类项目申报登陆河北省教育厅科技研究计划项目业务平台(http://kjxm.hee.gov.cn)
步骤五:学院对最终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交最终的纸质及电子申报材料至科研院。
四、截止时间
1.2023年10月7日前,各学院提交推荐项目的申报名单及申请书电子版材料;
2.2023年10月9日前,被推荐至教育厅的项目申请人进行系统填报。
学院内部评审收取材料截止时间待定,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扫码入群。
五、申报材料
获得学院推荐的项目申报书电子版(正式水印、pdf格式)在10月12日前发送到majingwei@www.ndytng.com。
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申请书应与有关证明材料一起整理为一个pdf,佐证材料附后。
申请书中,“二、项目申请报告”“三、项目经费预算”部分的填报内容字体应为仿宋小四,申请书原有文字不须改变。
六、其他事项
申报资格由学院认定,不需在申报书后附复印件。
学院联系人:马婧伟 学校联系人:张文君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