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加强天津市高校应用基础研究相关行动规划,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推进科技领域简政放权,给高校开展科研更大自主权,努力打造自主创新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主要策源地。按照市教委科学研究工作部署,现将2023年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科研计划项目包括: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以及市教委根据工作需要委托高校开展专题研究项目。
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重点项目仅限我校天津市“双一流”学科申报。
支持高校开展长期稳定的自主选题研究。项目不限定申报领域,项目申报人可自由选题。
二、项目要求
1、加强基础研究。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应有一定比例的基础研究选题。基础研究应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主要围绕天津市“双一流”学科的前沿科学问题、可能形成重大科学技术突破的基础科学问题、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0到1基础研究。
2、突出应用研究。项目应紧扣国家和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相关研究,特别是对天津市“十四五”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优势支柱产业进步等开展创新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项目研究成果应着眼于转化为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着眼于推动智库成果转化。
3、鼓励科研项目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二十大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为突出的研究内容开展研究和阐释。立足推进天津市“十四五”科技工作,针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一带一路”建设、促进科研育人、人工智能、推动党史党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京津冀协同发展、数字经济、海洋经济、人工智能、制造业发展、涉外法治、网络安全、生物安全、科技安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职业教育、信创、科普和科技教育、天开园高质量建设等国家和天津市热点难点问题,注重吸收各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
4、注重与人才培养相结合。项目研究应与学科、专业、课程建设相结合,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与教师成长成才相结合。项目选题应围绕学科方向,着力提升一流专业和一流学科建设水平,有利于传统专业改造和新专业建设,有利于更新课程教学内容有利于提升教师自身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水平,有利于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三、申报条件
(一)自然科学一般项目主持人年龄不超过40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重点项目不超过55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同年度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
(三)本次实行限额申报,申报单位须进行内部评审并标注推荐顺序(预计分配给材料学院的名额不超过2个)。
(四)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对我校申请人提出如下要求:
1.本次申报优先支持目前从未承担过各级各类科研计划项目的申请人。
2.承担过国家级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3.承担过或正在申报程序中的河北省教育厅、天津市教委指令性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4.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研究内容相近或重复的项目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四、申报程序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扫码入群,并在11月13日晚上10点前将申请书电子版(附件1,申请书命名方式为:姓名-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发送至majingwei@www.ndytng.com,经学院评审推荐后报送至科研院。
科研院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后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根据市教委相关要求择优推荐申报。
五、其他事项
1.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资助标准为:一般项目每项6万元,其中自筹经费3万元;重点项目每项20万元,其中自筹经费10万元。
2.项目任务书签订为2023年12月份,项目研究周期从第二年的1月1日起算。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
3.申请书中预期研究成果需符合教委相关结题文件的要求(见附件2)。
学院联系人:马婧伟 学校联系人:康志龙
2.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自然科学)验收管理细则(2022新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