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规定
为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安全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宿舍楼内实行封闭管理,24小时设有门卫值班。
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以及反动淫秽书刊或音像制品进入宿舍,严禁在宿舍吸烟,楼内严禁明火,不准在宿舍,楼道,厕所,水房,阳台焚烧废纸或其他易燃品。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饭锅、酒精炉、煤柴油、煤气灶、蜡烛等易引起火灾的物品。公寓中心职工要以身作则,禁止使用以上物品,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宿舍内不准存放大额现金,大额现款及时存入银行,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四、宿舍照明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报修,人人重视节电,做到人走,灯灭,电器插销拔掉,保证安全。
五、公寓内严禁酗酒、打架、不准有任何形式的赌博及伤风败俗的行为。
六、严禁各类商贩、学生在公寓小区和楼内搞任何形式的经商活动。
七、严禁在宿舍楼道内停放自行车。
八、严禁在宿舍楼内饲养各种宠物。
九、学生要爱护公物,学校统一安装配发的门锁、门吊 ,不得私自拆换;禁止撬门,钻窗。
十、确保消防器材定点存放,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各楼管理员积极配合保卫处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加强楼内巡视,发现违章行为立即向保卫处汇报。
十一、提高警惕,遇有坏人侵扰、偷盗、破坏等,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保卫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宿舍用电注意事项
一、宿舍供电采用自动控制系统,按照设定的时段自动送电停电。
二、宿舍内使用用电器要逐个连接到已闭合开关的插座上,不要把用电器都插到插座上采取按插座开关的方式通断电源。逐个连接到插座上时,要错开至少10秒钟的时间。如果以很快的时间接通多个用电器,或使用插座开关统一闭合电源,有可能会造成宿舍断电。
三、不用电时,要及时把用电设备断开,用电设备断开时,不需要考虑次序。特别要注意的是晚上停电后,要把插座上的用电器全部拔掉,否则,在第二天送电时,会由于负载设备过多而造成送不上电。
四、如遇有在使用过程中突然停电,请进行如下检查:
1.首先看是不是已到熄灯时间,或者是不是全楼停电。如果确认是本宿舍单独停电,先检查本宿舍内的开关箱,是不是有开关跳闸,如有跳闸,需在拔掉所有插座上的用电设备后,尝试合闸。如果没有跳闸,或合闸后依然没电,请联系值班室管理人员,详细说明在什么使用状况下断的电,由维修人员处理。
2.如在使用过程中突然停电,并且60秒后又来电,然后又停电,说明本宿舍内使用的用电器超过允许的数值,需立刻从插座上拔掉所有用电器,系统会在60秒之内再次送电。如果不拔掉用电设备,系统会在第3次停电之后,持续停电,在遇到整点时刻时自动送电,如果用电设备没有拔除,这种停送电会循环下去。如果在一小时之后,仍不送点,请联系值班室管理人员,详细说明在什么使用状况下断的电,由维修人员处理。
3.如在收电费期间突然停电,并且排除上述两项情况,请到收费处交电费,交费完成后即可送电。
五、遇有用电不正常情况,向值班室报修时,要详细说明情况,比如是全屋停电还是单独设备不能使用;是宿舍内开关合不上,还是合上之后仍然没电。
六、如遇有其它问题,请联系值班室管理人员。
公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根据《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第26条规定:学生及单身公寓严禁私接电线、电源,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电熨斗、吹风机、应急灯等电热器具,严禁使用酒精炉、自置煤气炉、煤油炉等灶具,宿舍内严禁使用蜡烛、煤油灯、酒精灯等明火器具,严禁乱扔烟头和易燃、可燃物,严禁在宿舍区和重点部位周围存放、焚烧易燃物和燃放鞭炮,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发现以上情况要立刻进行制止,并及时上报保卫处等相关部门。
对有下列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学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1.私接乱拉电线、电源,违章使用电热器具、灶具、明火用具的;
2.违章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
3.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部位和严禁烟火部位,吸烟、动用明火的;
4.拒绝或刁难检查人员进行检查的;
5.损坏、挪用消防器材的;
学校对有上述4项行为未导致火灾发生的学生或教工,初次违反处以50元罚款,再次违反处以100元罚款并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同时取消参加各种荣誉称号评比资格。
对有上述第5项行为的学生或教工,除按上款处罚外还须承担所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