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对等14所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本科学生备案的函》文件(教港澳台办〔2020〕103号),我校获批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本科生的资格。
从2021年起,我校可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精神,通过教育部举办的“港澳台侨学生联合招生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本科学生,同时通过台湾“学测”成绩招收台湾本科学生。
此次招生资格获批,对丰富我校招生类型、扩大生源范围、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多层次、宽领域教育交流与合作有着重要意义,有助于增强办学影响力和竞争力,推动学校向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发展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