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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天津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育系统老年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防行动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 2024-08-05 09:30    访问量: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津教安函〔202432

关于开展教育系统老年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集中宣防行动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行业办中职学校:

根据公安部门通报,今年以来,我市老年人群体屡次发生被骗情况,已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主要受害群体之一。据统计,30万元以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受害人为老年群体的占比接近50%。为进一步守护好师生钱袋子,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教育系统老年群体中多发高发态势,按照市反诈协调机制办通知要求,市教委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为期半年的教育系统老年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防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集中宣防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本单位资源优势,制定多样化宣传策略,对本单位老年人开展精准宣传防范工作,显著提高老年人群体对电信网络诈骗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最大限度预防老年人遭受电信网络诈骗情况发生,坚决守住老年人的“养老钱”“看病钱”。

二、宣防重点

各单位要组织宣防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掌握老年人易受骗手段复盘资料,特别是冒充抖音客服类、虚假投资理财类、冒充公检法类等3类易受骗犯罪手段,多措并举开展精准宣防。

(一)声屏报网开展全覆盖宣防。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宣传优势,通过两微一端、微信群、QQ群、电子屏、横幅等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发布反诈相关宣防资料,强化对老年人的反诈宣传教育。特别是要面向老年人推广天津市反诈中心官方政务号,市反诈协调机制办将及时发布针对老年人的防骗素材。

(二)在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宣防。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在校园操场、食堂、社区等老年人较为集中的公共场所,尤其是广场舞聚集区域,开展面对面的反诈宣传讲座和培训。

(三)在窗口服务单位开展宣防。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在校园各类针对服务老年人的行政、便民服务窗口、老年人活动中心等部门设置专门防诈宣防咨询台,为老年人解答疑问。特别是对于可能存在风险的老年人,要结合实际,协助其关闭境外来电和FaceTime功能。

(四)加强单位人员亲属宣防。要积极做好单位内部人员亲属防诈宣防工作,讲解常见的诈骗手段和防范方法,关注老年人通信和消费情况,共同筑牢反诈防线。要通过组织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电话提示提醒等形式,对本单位离退休老同志进行防诈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重视程度。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老年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的重要性、紧迫性,把专项宣防工作抓实抓细。要特别注重实际效果,定期对宣防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复盘,依据实际效果及时调整宣防策略和方法。

(二)分级分类施策。各单位要与属地公安机关密切协作配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广泛开展防范宣传活动,持续营造铺天盖地的宣传声势。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针对老年人制定宣防工作方案,切实提升宣防工作质效

(三)强化专业培训。各单位要强化与属地公安、通信、金融等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建立定期会商机制。要主动参加属地公安部门组织的宣防工作化培训,深度解析老年人易受骗犯罪手段,详解识别方法和劝阻技巧,提高宣传人员专业能力。同时,也要主动参加属地通信、金融部门定期组织的反诈宣教工作相关培训,加强员工识别异常行为的能力,及时发现存在被骗可能的老年人,与属地公安机关建立快速联动机制,共同开展劝阻宣防工作,减少老年人被骗可能性。

集中宣防行动期间,各单位于每月10日和25日将本单位工作举措、宣防经验及工作成效通过政务外网邮箱sjwaqc@tj.gov.cnsjwltxgbc@tj.gov.cn)报送至市教委安全稳定处和离退休干部处,届时市教委会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市反诈协调机制办,市反诈协调机制办将择优刊发市协调机制工作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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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安全稳定处 俞建民、郭旺;联系电话:63081407

                    离退休干部处 田增欣、李莹;联系电话:83215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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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老年人易被骗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复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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