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及成绩登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教学单位:

2013学年春季学期即将结束,现将期末考试及成绩登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工作

1、各学院要认真学习《考核及成绩管理规定》组织好本学期的期末考试工作;成立以学院院长任组长,主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任副组长,教学秘书、分团委书记及各教研室(系)主任任组员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在学院院长领导下的考务组和巡视组。

2、各学院要做好监考教师的培训工作,特别是研究生担任监考的一定要培训到位,要求监考教师严格执行《监考教师守则》及《期末考试监考指令》,对考生一定要严格要求。

3、各学院做好学生的考前动员,将《考场规则》及最新修订的《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试行)》(校政字2012(191号))传达到每个学生中,动员学生认真复习、积极应考,杜绝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

4、各学院采用最新版的《考场报告单》及彩色的《考试违规认定书》。

5、参考学生必须携带“考试证”参加考试,否则将令其退场,取消考试资格。

6、考试时间:上午:8:00-9:40、10:20-12:00;下午:2:00-3:40、4:20-6:00,每天四场。

7相邻两个年级考试不能安排在同一时间段,避免重新学习的学生考试课程、考试时间发生冲突。

8、监考教师由本学院教师担任,教师数量不足可与无学生的教学单位联系安排,也可使用适量研究生,但必须保障每个考场至少有一名在职教师。

9、考试当天各学院要写出考试情况通报,通报内容包括:带班领导及领导巡视情况,学生违规及监考教师的监考情况,通报要通过办公自动化邮箱发到教务处。

二、成绩登统工作

1、成绩登统要求:本学期目前已考完的考查课成绩登统截止时间为7月8日考试周课程的成绩登统截止时间为7月16日。课程考核的成绩建议采用相对评分,符合正态分布规律教师上网登录成绩,成绩核实无误后,方可提交打印出登录成绩单,连同学生成绩登记表任课教师签字后,送交学生所在学院。成绩登统截止时间后不允许再修改成绩,请任课老师登统前认真核对。教师若于规定日期前未提交成绩按教学事故处理。

2、考试结束后,要求各学院对试卷进行试卷分析、成绩分析,存在不足的要提出整改意见,教务处将对试卷进行抽查,组织专家对试卷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试题质量、卷面质量、阅卷评分等,各学院在考试结束后要写出期末考试总结并交教务处一份。 

3、本次考试2012级本三英语(二)级、高等数学(一)B、普通物理学(一)A、工程图学基础、计算机软件技术基础(VC)、计算机软件技术基础(VB)均为校外出卷,以上科目试卷要求用包头纸装订卷头密封后交教研室采用集体流水作业方式阅卷,教研室要做好成绩的分析统计工作。本次考试2012级英语(二)、英语(四)试卷类型分A、B两种类型,其中本一英语(二)听力在考试开始即10点20分开始放音,本三英语(二)听力在考试开始30分钟后,即10点50,开始放音,提醒广大学生注意。

4、学生成绩的查询安排在暑假期间进行,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13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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