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 招生工作通知

机械工程学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

招生工作通知

 

为完善学校和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多元录取机制,健全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制度,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通知。

一、基本原则

“申请-考核”制是指我校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开展报名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机制,由考生按要求提交学术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等申请材料,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学校和学院对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初试(笔试),根据初试成绩,学院组织专家结合申请材料,对考生进行复试(面试等),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以落实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具备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爱国精神,具备勇攀高峰、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具备追求真理、严谨治学的求实精神,具备淡泊名利、潜心研究的奉献精神,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学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部署、统筹与协调,审查学院招生工作通知,指导监督各学院做好招生工作,受理考生投诉,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

研究生院负责发布编制公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分配招生计划,设置考生申请基本条件、初试英语免试基本条件,制定“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基本流程,建立初试和复试命题安全保密机制,为学院提供试卷监印、保管等安全保密服务,组织实施初试英语统一入学考试。

学院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树立科学的评价导向,准确把握综合评价理念。学院依据相关文件、人才培养目标、办学特色等,制定本“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通知,并经学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相关学科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的考核专家组,全面负责对考生的材料审核、复试综合考核等工作。

三、申请条件和要求

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

(五)申请人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已按培养方案规定,完成全部硕士课程的学习和考核,取得规定的学分,成绩优良,已完成硕士论文文献综述、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报告须能够体现申请人熟悉所从事研究领域的发展动向,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3.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四、报名与初审

(一)具备申请条件者,征得所报博士生导师同意,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至或寄至机械工程学院(北辰校区机械楼320)。

截止时间:2021.1.20之前;

邮寄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 5340 号,邮编:300401

收件人:张老师

电话:022-60202077,13102107063

(二)申请材料须按以下顺序进行整理并装订成册,打印件和复印件统一为A4纸。

1.《“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两份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

4.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具有国外学习经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部门证明章)。

6.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7.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他体现本人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证明材料。

8.申请者自愿提供的其他申请材料。

(三)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审核报名是否满足条件、材料是否齐备、审定申请人免试资格。考核专家组对材料审核结果负有解释责任,审核过程有关记录要存档备查。

(四)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只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未进行网上报名和确认的,或只进行网上报名和确认未提交纸质报名材料的,报名均无效。

五、初试免试条件

初试英语的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初试专业课的笔试由学院组织。满足下列条件的申请者,可以免相关科目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环节。

(一)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可以免英语初试和专业课初试,直接进入复试环节。

(二)英语水平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者,可以免英语初试: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00分及以上;

2.英语专业四级考试60分及以上;

3.IELTS(A类学术类)成绩5.5分及以上;

4.TOEFL成绩60分及以上;

5.GRE成绩1300分及以上(新标准260分及以上);

6.WSK(PETS 5)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

以上成绩近五年取得的有效,计算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入学当年的9月1日。成绩证明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成绩证明超出期限的,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初试。

六、初试考核

1.初试英语的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3月13日(周六)上午8:30-11:30。

2.初试专业课的笔试由学院统一组织,笔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3月13日(周六)下午2:00-4:00(专业课1),4:30-6:30(专业课2)。

3.跨学科报考的申请人在初试时须加试一门所申请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的笔试。笔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3月14日(周日)上午9:00-11:00。

初试科目以招生专业目录中发布的为准,初试采用笔试方式。英语初试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专业课初试由学院确定开卷或闭卷、现场或网络远程等考核形式。

初试科目试题、参考答案等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初试试卷在考试前按机密级事项管理,学院要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规范完善命题工作,杜绝命题试卷错误和失泄密情况。

学院对跨学科申请的申请人在初试时须加试一门针对所申请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的笔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初试不合格。

七、复试考核

学院根据各科初试成绩,综合考虑招生计划、免试情况、导师生源情况等,按照一定复试差额比例确定考生进入复试范围的最低分数要求,复试差额比例由学院自定,一般为150-200%。获得免试资格的申请人需参加复试。

复试形式以面试为主,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学院将根据届时的新冠疫情防控需求,确定现场面试、网络远程面试等形式,以届时的复试通知为准。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学术水平、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考查等,由考核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多元考核,集体讨论、集体决议、共同监督。

复试专家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全面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英语(口语及听力)水平测试。

复试成绩参考考生申请材料与面试成绩,对其进行综合评价,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确定是否录取。

复试全程须录音录像。复试程序要规范,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复试结果应及时告知考生本人。若学校或学院认为需对考生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安排复试。考核专家组须对复试结果负责。

八、录取及公示

学院根据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复试成绩及学院导师名额分配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拟录取为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主页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监督机制

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成立督查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维护招生过程的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

畅通学校纪检部门、研究生院、学院多方申诉渠道,接受考生及社会监督。

及时处置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于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等行为的情况,一经查实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申请考核过程中出现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由机械工程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通知为准。

 

                                   机械工程学院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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