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录取和名额分配办法
时间:2021-04-28 来源: 作者: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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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博士研究生招录程序管理,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博士研究生队伍建设,建立以科学研究为导向的博士研究生培养模式,优化博士生资源配置机制,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的涉及到的博士生导师 (下称博导) 须为取得当年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博导。
第三条 原则上一位博士生导师如当年已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不能再招收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
第四条 指导在读博士生总人数(包括当年已确认招收的硕博连读生)达12人的博导,不能再招收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
第五条 一位博导每年招收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不超过1名。
第六条 申请考核的考生参加笔试考核后,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复试资格,专业课成绩须满足及格及以上,根据外语成绩排序按招收名额的200%确定复试名单。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需提交硕士期间的各类成果并进行面试,综合考生成果成绩和面试成绩确定复试成绩,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排序,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第七条 复试成绩按100分计。其中,成果成绩60分,面试成绩40分。成果成绩主要考核考生硕士期间取得的成果,成果成绩计算细则详见附录。面试成绩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养和专业科研能力。
第八条 如果录取名单人数少于拟招收名额时,按照外语成绩,遵循复试程序进行补录。
第九条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且面试成绩34分以上者,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优先录取:1)获得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且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级别A5级别及以上论文1篇(或获得B级别及以上国家级研究生学术竞赛一等奖且排名第一;或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1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省级以上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1项(以立项为准),且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A5级别及以上论文1篇(或获得B级别及以上国家级研究生学术竞赛一等奖且排名第一);
3)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国家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1项及以上;
4)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A2级别及以上论文1篇。
机械工程学院
2021年04月28日
附录: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成果成绩计算细则
u 成果成绩:成果成绩按60分制计入复试成绩。
u 成果加分:成果加分包括发表学术论文、获批科研项目、学术竞赛获奖、国家奖学金等科研方面取得的分数累积。
u 成果成绩与成果加分的折算办法:
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学术竞赛获奖、国家奖学金等成果加分按折算后分数计入成果成绩。将所有考生中的成果加分最高者折合为成果成绩60分,其他考生的成果成绩依次按比例折算。例如:考生A成果加分排名第一,累加成果加分为300分,则考生A成果成绩计为60分,考生B成果加分为150分,则考生B本成果成绩计为30分,即150/300*60=30分。
成果加分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1. 学术论文
按照《学术论文分类办法》(见附件1)进行加分,其中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发表A0类学术论文每篇加200分;A1类学术论文每篇加140分;A2类学术论文每篇加110分;A3类学术论文每篇加85分;A4类学术论文每篇加65分;A5类学术论文每篇加50分;B1类学术论文每篇加30分;B2类学术论文每篇加15分;C类学术论文每篇加5分(C 类学术论文最高加15分)。
论文状态为“已收录且有检索号”、“期刊出版但未被收录”、“已录用未出版”三种状态的论文加分比例分别按100%、90%、80%计算。
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论文按80%计算。
2. 科研项目
科研项目只记考生本人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的项目,获得个人省级以上项目的其他条件符合要求的认定为有资格,纵向项目以科研院出具的证明为准,每人上报的科研项目最多不超2项,横向项目不加分。要求如下:
(1)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负责人(以立项为准),加50分;
(2)国家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负责人(以立项为准),加100分。
3. 学术竞赛
只认定列入我校大学生参加竞赛目录(见附件2 )中并明确注明允许研究生参加的竞赛,且考生本人排名第一。参考我校竞赛目录相关规定,制定评分细则如下:
(1)A级别竞赛获国家级奖励50分/项,省部级奖励30分/项;B级别竞赛获国家级奖励40分/项,省部级奖励20分/项;C级别竞赛获国家级奖励30分/项,省部级奖励10分/项。同一学术作品参加多项、多级别竞赛按最高级别计分1项,不可累加。
(2)奖项级别分数:特等奖按120%计分,一等奖按100%计分,二等奖按60%计分,三等奖按40%计分。
4. 国家奖学金
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50分/次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