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20170901更新,红色字体为更新内容)

一、报到说明
        1.登录“迎新网”(http://yx.www.ndytng.com/),浏览报到流程和须知,并进行网上报到。登录用户名和密码见录取通知书。
        2.现场报到:学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于2017年9月2日(星期六)到学院报到。2017年6月份或7月份毕业的本科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原件(学院查阅)及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学院留存并网上验证)。
      3.新生开学典礼安排有所变动,具体事宜由所属学院另行通知
        4.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逾期两周以上不报到者,即取消录取(入学)资格。
二、收费及待遇说明
        1.学费:2017级硕士研究生须按规定交纳学费。学费标准如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MBA、MPAcc)学费7000元/年。
        2.其他费用:住宿费800元左右/年(根据具体宿舍安排而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80元,体检费100元。
        3.奖助学金: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具体发放标准按学校规定执行),定向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优秀生源奖励基金按《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办法(试行)》(校政字〔2016〕229号)执行。
        4.2016年录取(保留入学资格1年)2017年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学费及待遇按当年录取时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宿费交纳与 2017年录取的新生相同。
        5.关于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资助对象和条件、资助内容及申报须知,请点击此处查看具体通知和文件为了做好2017级新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书费工作,避免出现学费、住宿费先收后退现象,2017级新生拟申报建档立卡的,本人应暂缓预存学费和住宿费。研工部公布申报结果后,未通过审核的学生须尽快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三、银行卡
        我校委托中国农业银行为新生免费开立了金穗借记卡,此卡是学生缴纳学杂费以及发放奖助学的唯一工具,银行卡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此卡在天津本地和异地本行办理存取款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此卡片消磁、损坏、丢失,须到中国农业银行办理更换或补发手续。
        开卡未成功的学生,须到农行天津北洋支行现场办理。本校毕业的本科生可继续使用本科阶段的银行卡,须到北洋支行办理学号和银行变更登记。
        新生须将学费、住宿费(预存800元)、体检费、保险费、校园一卡通预付费等,于8月20日前足额存入本人帐户中。学校委托中国农业银行,按时将学生卡内的学杂费扣划到学校账户内,学校将以银行提供的扣款成功名单对新生进行电子注册。因不能按时存款或在学校划取相关费用前自行取走资金造成余额不足而无法注册者,责任自负。
        特别提示:学生收到的银行卡是缴纳学费卡片及该卡密码的密码封,请务必牢记密码并将卡片与密码封分开保管,到校报到后可在天津农行任意网点及自动取款机(ATM)上凭密码封的密码修改密码(密码封与网银无关,无需下载网银证书)。遇有卡片丢失的情况请及时拨打农行客服电话95599办理口头挂失后到开户行办理书面挂失手续及变更卡号的手续。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北洋支行。
        电  话:022-26522729。
        北洋支行北辰校区办公地点:行政楼A区122室(陈卓13622015969)。
四、档案说明
        1.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档案须调入我校学生处档案室,档案未到者一律不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该类学生入学前有工作单位的须办理离职手续,携带工资关系或辞职证明(经原单位签字盖章的)报到;
        2.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不需办理档案和工资关系。
        3.档案转入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5340号北辰校区学生档案室,邮编:300401,收件人:孟向明,电话:022-60435928。    
五、党团关系说明
        党员、团员携带本人组织关系。
        1.党组织关系在天津市的新生,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区、县及以上党组织开出,抬头填“党委组织部”,去向填:“”或“**学院”;党组织关系不在天津市的新生,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县级及以上党组织或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开出,抬头填“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去向填“”或“**学院”。
        2.团员的组织关系凭团员证转入,组织关系转接栏中内容需齐全。
六、户口说明
        天津市区(含滨海新区)常驻户口不办理户口迁移,外省市户口可自愿选择迁移。办理户口迁移证的要求如下(如有疑问请联系户籍科:022-60436694):
        1.每人填写一张户口迁移证,不能几个人合填一张证。
        2.迁移地点填写:天津市北辰区。
        3.户口页上的姓名一定要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并注明“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
        4.户口迁移证上必须加盖县(市)公安局公章及当地派出所公章和民警公章,否则无效。
        5.入学时请携带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请在当地主管部门开据证明,并写清身份证号码。
        6.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问题,可不予考虑。
七、学校地址
        1.北辰校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5340号。
        2.丁字沽校区东院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8号。
        3.丁字沽校区北院地址: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一号路8号。
        研招办联系电话:022-6043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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