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材料与要求
一、年度项目结项材料明细
材料类别 |
材料内容及顺序 |
材料要求 |
纸质材料 |
1.《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申请书》; 2.《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复印件; 3.《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4.《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管理协议书》复印件; 5.项目研究成果简介; 6.项目研究阶段性及最终成果; 7.研究成果转化及社会反响材料; 8.《项目执行变更申请书》(有变更事项者提交)。
★材料按上述顺序编排。 ★研究成果为著作的,可将著作单放,其它材料按上述要求装订。 ★研究成果为论文的,交论文复印件1套(封皮、目录、版权页、正文,立项相关信息均须用荧光笔标注);研究成果为著作的,提供著作1本。 ★因故不能结项的需填写《社科项目撤项备案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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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式1份,统一格式装订。 2. A4 纸打印,左侧胶订,封面加厚,且一定要用亚光面的纸。 3.封面注明: ①“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年度(申请年度)项目” ②项目名称 ③立项编号 ④项目类别 ⑤项目负责人 ⑥成果完成人 |
电子材料 |
1.《河北省社科项目个人结项情况汇总表》 ★省社科规划结项证书为项目组成员人手一本,此表信息填写涉及每一证书持有人的工作单位和身份证信息(身份证号码列表格数字格式改为“文本”再填写),请项目负责人认真核对、填写。 2.《成果简介》电子版 ★《成果简介》分为两部分组织材料:第一部分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批准号、主持人及成果完成人姓名;第二部分包括成果的主要内容、重要观点和对策建议、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 |
★项目实行“成果论”,最终成果中未署名的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
★电子版材料统一以“学院名+材料数量”建文件包; 个人结项材料电子版需以“姓名+项目批准号+项目名称”命名 |
二、年度项目结项说明
1.论文类成果要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须在1篇以上,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的论文须在1篇以上);
2.著作类成果一般要求10万字以上;
3.研究报告类成果需1万字以上(总文字复制比一般不超过10%)。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并有明确采纳要求(须在批示页显著位置注明“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字样);被省委、省政府及其综合部门重要文件吸收;转化为省委、省政府及其综合部门重要政策措施;被省级人大机关立法时采用的。
4.最终成果形式为系列论文和研究报告的,其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公开发表或呈送有关部门时均须注明且唯一注明“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字样。
5.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必须在封面和扉页注明且唯一标注“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字样,并在后记中详细写明“本书为作者XXXX年承担的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XXXXXX”等相关内容。封面和扉页标注及后记中的说明缺一不可。
6.凡以系列论文和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研究周期超过3年的项目和以著作形式结项、研究周期超过4年的项目,不再拨付二期资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