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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经济管理学院关于”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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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管理学院‘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补充规定如下。
除《2021年博士研究生报考须知》中第六条(三)2.英语水平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者,可以免英语初试外,其余所有学生都参加英语和专业课考试。跨专业加试学生专业课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
初试考核结束后,按以下顺序和原则筛选进入复试:
首先,按照初试英语考试成绩,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和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分别排序,分别取招生名额500%(含免试学生)进入下一轮筛选。
其次,按照专业课成绩总分(不含加试科目),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和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分别排序,分别取招生名额300%进入复试。
最后,复试前须进行学术研究基础审核,学生须提交学术研究基础相关证明材料。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