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留学生的安全,依据《关于学生请假的规定》制定此规定。
一、因病或因事不能按时参加教学计划中规定的上课、实习、实验等,需办理请假手续。
二、请假手续
1.因事请假
本科生因事请假,须由本人当面向辅导员请假。
语言生因事请假,须由本人当面向班主任请假。
2.因病请假
本科生因病不能当面请假的,可打电话向辅导员请假。
语言生因病不能当面请假的,可打电话向班主任请假
3.住校留学生因故当晚不能在学校住宿请假
本科生须提前向辅导员请假
语言生须提前向班主任请假。
4.离校外出,须由本人当面请假
本科生向辅导员请假并填写请假申请表
语言生向班主任请假并填写请假申请表。
三、批准请假权限
请假1-2天,由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辅导员和所在学院辅导员批准。
请假3-5天,由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科科长和所在学院学生科科长批准。
请假5-7天,由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和所在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批准。
请假7天以上,由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和所在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批准,并由所在学院交由学工处备案。
请假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周。
四、补假手续
凡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者,本科生须以电话等方式向辅导员请假,语言生须以电话等方式向班主任请假,否则视为旷课,并按《留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规定处理。
五、续假手续
请假后由于某种特殊情况,需要续假的,本科生须以电话等方式向辅导员申请续假。语言生须以电话等方式向班主任申请续假,经批准后方可续假。
六、销假手续
办理请假手续的学生,假期满须按时返校找辅导员履行销假手续。
七、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校者,根据《留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规定处理。
八、留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节假日离、返校时间,按时离校,按时返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