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新开本科生通识教育选修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1 浏览次数:

 

校内各教学单位:

通识教育选修课是面向全校本科生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是我校本科教学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贯彻上级部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加强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建设,现继续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申报本科生通识教育选修课(以下简称“通选课”)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基本要求

课程开设有关要求按照《校管公选课管理办法(试行)》(河北工大〔2017〕147号)执行,基本要求如下:

1.课程必须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考核方式上体现学校办学传统与特色,能够丰富现有通识课课程体系。

2.课程内容应具有普适性,符合通识教育跨学科(专业)的特点,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教学方式应灵活、多样,注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创造性。

4.选用教材应是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教材、著作等,新开课程无适用教材的,须有详细的教学大纲和自编讲义。

5.申报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具备承担该课程教学工作所必备的素质和能力。

6.应有相对稳定的课程团队,每学年至少有开设一个课堂

的能力。

7.课程教学时数一般要求为32学时(2学分)或16学时(1学分)。

二、课程申报范围

1.欲申报通选课的教师,请先查阅《2021春季学期网络课程目录(部分)》(见附件1),其中若有与拟申报课程相近或相似的课程,需先担任该门网络通选课的线下辅导教师。

2. 如申报教师担任某门网络通选课的线下辅导教师,经过一个完整轮次的线下教学辅导后,可按辅导的网络课程申报通选课,也可视情况自由决定是否继续担任线下辅导教师。

3.申报新开通选课的教师,请参考《近三学期校内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目录》(见附件2),在我校已有通选课的基础上,本着优化通识课程体系结构的原则选择课程进行申报,避免雷同课程。

4.申报教师应深入理解通选课的内涵,注重申报课程的普适性和通识性,并按照我校相关要求,提供规范完整的教学材料。

5.鼓励个人或单位以课程群形式申报多门相关课程。多门课程之间彼此独立且相互联系,形成模块化的系列课程群,使学生既能够单独修读其中某门课程,也可以按梯度递进式、系统地修读课程群内的课程。

6.若教师拟申报课程与校内已开设课程相同,将不允许再次申报该课程,申报教师可以填写《通识教育选修课新增教师申请表》(附件3),经该门课程负责人、教师所在单位和开课单位签字同意后报本科生院审批,通过后申报教师与课程负责人一同开展教学活动。

7.以往申报未通过的课程,可以参照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后重新申报。

三、申报所提交的材料及申报方式

1.教师需填写申报材料(附件4-7),并附此门课程的教学大纲于附件4后。其中附件4、教学大纲和附件8须签字盖章后提交纸质版,其他文件均需提供完整电子版文件。

所有申报材料(附件4-7)的电子版请以“任课教师+课程名称”命名,并以压缩包形式递交至教师所在教学单位。

教学单位汇总并填写附件8,于4月30日之前,将纸质材料递交至北辰大学生活动中心316室本科生院教学运行管理中心张婷婷处,电子版材料汇总后以“XX学院通选课”命名经协同发至本科生院张婷婷。

2.若教师在担任网络通选课线下辅导教师一个教学轮次后,拟按辅导的网络课程申报新开通选课,除需递交上述材料外,还需填写《网络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线下辅导工作总结表》(附件9),签字盖章后一并提交纸质版、电子版文件。

四、评审时间及方式

本科生院将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及初审,然后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论证,视情况组织现场指导,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各教学单位。对于批准开设的新申报通选课,下学期须先试开一学期,再根据授课效果决定是否允许正式开课。

 

附件.zip

 

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本研兼职辅导员半脱产学生干部招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1 浏览次数:

 

校内各教学单位:

通识教育选修课是面向全校本科生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是我校本科教学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贯彻上级部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加强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建设,现继续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申报本科生通识教育选修课(以下简称“通选课”)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基本要求

课程开设有关要求按照《校管公选课管理办法(试行)》(河北工大〔2017〕147号)执行,基本要求如下:

1.课程必须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考核方式上体现学校办学传统与特色,能够丰富现有通识课课程体系。

2.课程内容应具有普适性,符合通识教育跨学科(专业)的特点,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教学方式应灵活、多样,注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创造性。

4.选用教材应是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教材、著作等,新开课程无适用教材的,须有详细的教学大纲和自编讲义。

5.申报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具备承担该课程教学工作所必备的素质和能力。

6.应有相对稳定的课程团队,每学年至少有开设一个课堂

的能力。

7.课程教学时数一般要求为32学时(2学分)或16学时(1学分)。

二、课程申报范围

1.欲申报通选课的教师,请先查阅《2021春季学期网络课程目录(部分)》(见附件1),其中若有与拟申报课程相近或相似的课程,需先担任该门网络通选课的线下辅导教师。

2. 如申报教师担任某门网络通选课的线下辅导教师,经过一个完整轮次的线下教学辅导后,可按辅导的网络课程申报通选课,也可视情况自由决定是否继续担任线下辅导教师。

3.申报新开通选课的教师,请参考《近三学期校内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目录》(见附件2),在我校已有通选课的基础上,本着优化通识课程体系结构的原则选择课程进行申报,避免雷同课程。

4.申报教师应深入理解通选课的内涵,注重申报课程的普适性和通识性,并按照我校相关要求,提供规范完整的教学材料。

5.鼓励个人或单位以课程群形式申报多门相关课程。多门课程之间彼此独立且相互联系,形成模块化的系列课程群,使学生既能够单独修读其中某门课程,也可以按梯度递进式、系统地修读课程群内的课程。

6.若教师拟申报课程与校内已开设课程相同,将不允许再次申报该课程,申报教师可以填写《通识教育选修课新增教师申请表》(附件3),经该门课程负责人、教师所在单位和开课单位签字同意后报本科生院审批,通过后申报教师与课程负责人一同开展教学活动。

7.以往申报未通过的课程,可以参照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后重新申报。

三、申报所提交的材料及申报方式

1.教师需填写申报材料(附件4-7),并附此门课程的教学大纲于附件4后。其中附件4、教学大纲和附件8须签字盖章后提交纸质版,其他文件均需提供完整电子版文件。

所有申报材料(附件4-7)的电子版请以“任课教师+课程名称”命名,并以压缩包形式递交至教师所在教学单位。

教学单位汇总并填写附件8,于4月30日之前,将纸质材料递交至北辰大学生活动中心316室本科生院教学运行管理中心张婷婷处,电子版材料汇总后以“XX学院通选课”命名经协同发至本科生院张婷婷。

2.若教师在担任网络通选课线下辅导教师一个教学轮次后,拟按辅导的网络课程申报新开通选课,除需递交上述材料外,还需填写《网络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线下辅导工作总结表》(附件9),签字盖章后一并提交纸质版、电子版文件。

四、评审时间及方式

本科生院将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及初审,然后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论证,视情况组织现场指导,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各教学单位。对于批准开设的新申报通选课,下学期须先试开一学期,再根据授课效果决定是否允许正式开课。

 

附件.zip

 

Heb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津ICP备05003053号-1 津教备0020号 | 浏览量: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