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附件1)和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附件2)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要求
参评成果要有正确的指导思想、较高的研究价值,应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创新性、先进性和时代性特点,科学解释和准确解答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成果主要分两大类:一是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成果,包括著作、论文、工具书、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二是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
二、申报范围
根据《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参评成果限定在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申报范围包括以下几类:
(一)省域内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的各级各类立项课题成果。列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成原则上择优优先推荐申报;
(二)未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不宜公开发表或出版的但被河北省委省政府及河北省教育厅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
(三)“十三五”期间,获得河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教育类),且未在全国教学成果评选奖励活动中获奖者,可自由申报。
其他事项请详细阅读附件1、附件2通知。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纸质版材料:申报评审书一式7份(1份原件6份复印件),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参评成果原件1份。
2.电子版材料:数据汇总表电子版;申报评审书的电子版。
3.材料提交时间: 5月12日中午12:00前。
4.材料上交地点:行政楼A212; 联系电话: 60435083。
电子邮箱:hebutsk@126.com;。
附件1-4:相关通知及申报材料.doc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5月8日
校内各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附件1)和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附件2)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要求
参评成果要有正确的指导思想、较高的研究价值,应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创新性、先进性和时代性特点,科学解释和准确解答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成果主要分两大类:一是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成果,包括著作、论文、工具书、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二是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
二、申报范围
根据《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参评成果限定在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申报范围包括以下几类:
(一)省域内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的各级各类立项课题成果。列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成原则上择优优先推荐申报;
(二)未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不宜公开发表或出版的但被河北省委省政府及河北省教育厅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
(三)“十三五”期间,获得河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教育类),且未在全国教学成果评选奖励活动中获奖者,可自由申报。
其他事项请详细阅读附件1、附件2通知。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纸质版材料:申报评审书一式7份(1份原件6份复印件),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参评成果原件1份。
2.电子版材料:数据汇总表电子版;申报评审书的电子版。
3.材料提交时间: 5月12日中午12:00前。
4.材料上交地点:行政楼A212; 联系电话: 60435083。
电子邮箱:hebutsk@126.com;。
附件1-4:相关通知及申报材料.doc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5月8日
Heb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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