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动态|我院刘新圣副教授在《科学社会主义》期刊发表论文
发布时间:2022-05-1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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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新圣,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央党校政治学博士。刘新圣老师的研究方向包括党史党建,学识渊博研究功底扎实,曾先后主持教育部、中国法学会、河北省社科、天津市社科等课题20余项,在《求是》、《光明日报》等期刊杂志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

“全面领导” 和 “长期执政”: 十九届六中全会对党的领导和执政认识的历史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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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确认识党的领导和党的执政内涵和关系的前提

只有回归中国近现代史和百年党史,才能真正理解党的领导是人民的选择、历史的选择。只有立足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创建政权、领导政权的历史过程,才能真正理解党领导人民创建和确立的政权形式和执政方式是必然的选择。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决心打碎旧政权,创建一个崭新的政权。中国共产党创建政权的过程是我们党不断探索、不断适应中国革命任务和具体国情的过程。正如习近平在参加河南省兰考县县委常委班子主题民主生活会时所说: “中国最大的国情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什么是中国特色? 这就是中国特色。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制度是我们自己的,不是从哪里克隆来的,也不是亦步亦趋效仿别人的。”③习近平多次强调从中国的历史和国情出发来认识党的领导地位和领导制度的形成,这就为我们摒弃西方民主法治的教条,正确思考如何加强党的领导、党同国家政权的关系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指明了方向。

“党的领导”和“党的执政”这两个概念的内涵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是理解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所有重大问题的钥匙,是思考当前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重大改革问题的前提和基础。辨析二者之间关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如何坚持党的长期执政地位。只有理解“领导”,才能正确分析 “执政”;只有正确分析“执政”,才能真正坚持和加强“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共产党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的各项事务进行规划、部署、组织和指挥。党的领导是全面领导,既包括对各种政治力量和政治组织的领导,也包括对各项公共事务的领导。党的领导方式既包括非强制性的吸引、鼓舞、激励、指导,更包括强制性的指挥、命令、监督。党的领导既要依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纪律以及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以身作则和模范作用,也要依靠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执政是中国共产党代表人民执掌国家政权、制定和修改国家法律、管理国家行政事务、保障和促进人民的各项权利。党的执政既包括革命年代的局部执政,也包括新中国成立后的全国执政; 既包括领导人民创建政权的实践,也包括领导人民执掌国家政权的实践。

二、中国选择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必然性

习近平在 “七一”重要讲话中深刻地指出:“1840 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逐步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国家蒙辱、人民蒙难、文明蒙 尘,中国民族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劫 难。……中国迫切需要新的思想引领救亡运动,迫切需要新的组织凝聚革命力量。”④ 这个新思想就是马克思主义,这个新组织就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文化运动中,马克思主义是以先锋派思想的面貌登上历史舞台的,当时许多先进分子都以研究和探讨马克思主义为时尚。第一次世界大战让他们初步认识到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危机和弊端,而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促使他们在诸多思想和主张中坚定地聚集到马克思主义旗帜下。1920 年毛泽东在给蔡和森的信中写到:“我看俄国式的革命,是无可如何的山穷水尽诸路皆走不通的一个变计,并不是有更好的方法弃而不采,单要采这个恐怖的方法。”⑤张闻天也认为:

“中国混乱的原因是由于中国社会组织逐渐崩坏而一时不能产生新的社会组织出来。”⑥ 这表明中国的先进分子已经认识到: 要推翻西方的侵略,结束中国的封建专制,实现民族独立和国家富强,必须依靠一个真正代表绝大数人民利益的坚强的政党。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中国共产党刚诞生时虽然弱小,但是代表着中国革命的方向,肩负着民族解放和复兴的伟大使命,因此党的诞生是开天辟地的大事变。

“一切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不弄清这一点,便谈不上自觉地参加革命,更不用说领导革命。”⑦ 中国共产党在成立之初就已经认识到建立政权和运用政权的重要性。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的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就提出了 “建立劳农专政”的口号。⑧ 但是,由于刚刚成立的中国共产党是作为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共产国际曾经指示中国共产党应把现阶段中国革命的目标和任务,限定在资产阶级民族民主革命的范围内。因此,直到 1927年国民党反动派发动“四·一二”和“七·一五”反革命政变后,中国共产党才真正开始创建政权的实践。

在政权形式问题上,中国共产党初期主要仿照了苏联的工农民主专政的苏维埃形式。1927年八一南昌起义后成立的政权性质的机构叫做 “革命委员会”。1927年9月21日,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任务与策略的决议案》,第一次提出 “工农兵代表苏维埃”的口号,并将它与 “工农民权独裁制”的口号联系在一起。⑨ 1927 年底,毛泽东领导创建了中国第一个县级红色政权———茶陵县工农兵政府。经过民主酝酿,从工会委员会、农会委员会、士兵委员会中分别推选出谭震林、李炳荣、陈士榘三名代表,组成工农代表会议,随后成立工农兵政府。

在党如何领导政权的问题上,毛泽东率先进行了探索。三湾改编通过 “支部建在连上”明确了党指挥枪的原则; 通过成立士兵委员会,实现了政治民主和经济民主。在井冈山的斗争中,毛泽东强调要坚持建立民主集中主义的制度,而且明确提出了要正确处理党和政府的关系。他指出:“以后党要执行领导政府的任务; 党的主张办法,除宣传外,执行的时候必须通过政府的组织。国民党直接向政府下命令的错 误 方 法,是 要 避 免 的。”⑩ 在 古 田 会 议上,毛泽东批评了军队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单纯军事观点、极端民主化和非组织观点等错误倾向,他要求用民主集中制改造我们的党和军队,并且详细论述了民主集中制运行的机制:党的领导机关 “遇事要拿出办法”; 上级机关要 “明了下级机关的情况和群众生活的情况”;“一成决议,就必须坚决执行”; 要 “开活动分子会”; 下级机关和党员群众 “对于上级机关的指示,要经过详尽的讨论”。+11 而且,毛泽东还明确提出了少数服从多数是党的纪律。

由此可见,建立一个与以往政权类型完全不同的、真正由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是中国共产党在成立初期就明确的目标,而且进行了持续的探索。

三、中国共产党从局部执政到全国执政的过程

在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军事斗争的同时,也领导人民创建了崭新的人民政权,并且根据革命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及时调整政权的组织形式和结构形式。在新中国成立之前,中国共产党经历了三次局部执政的实践,分别是工农民主专政的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 “三三制”的抗日民主政权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华北人民政府。这三次局部执政在时间上是连贯的,在制度上是不断完善的,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的不断成熟。而且,局部执政为全国执政试验了制度、积累了经验、锻炼了干部。

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瑞金叶坪村召开。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宣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在政权性质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第一个具有国家形态的工农民主专政的红色政权。它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赋予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工农群众充分的民主权利。在政权组织形式上,它采用了苏联的 “民主集中主义”的苏维埃制。《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三条规定: “苏维埃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为全国工农兵代表会议,会议闭幕期间,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权力机关,中央执行委员会下设人民委员会,负责日常政务。”+12 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已经开始探索运用政权力量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六条明确提出: “中国苏维埃政权以消灭封建制度及彻底的改善农民生活为目的,颁布土地法,主张没收一切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贫农中农,并以实现土地国有为目的。”+13 在 这 一 时期,中国共产党也开始探索领导经济建设的方式,对于发展国营经济、改造合作社经济和私人经济进行了有益的尝试。而且,这一时期锻造了紧密联系群众的优良党风, “苏区干部好作风”成为党的历史上宝贵的精神财富。同时,在这一历史时期,我们党也形成和确立了注重调查研究的领导方式。

随着抗日战争的全面爆发,中日民族矛盾成为主要矛盾。1935年8月1日,中共中央发表 《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号召 “大家起来! 冲破日寇蒋贼的万重压迫,勇敢地与苏维埃政府和东北各地抗日政府一起组织全中国统一的国防政府。”+14 这是中国共产党首次倡议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府。1935 年底,瓦窑堡会议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的决议》中更加明确地提出:“一切反日反卖国贼的分子,不论他们代表哪一阶级,哪一政治派别,哪一社会团体,哪一武装队伍,都可以加入国防政府。”+15 在 党 的 领 导下,陕甘宁边区1937年上半年就进行了民主选举。边区人民选举产生边区参议会,参议会选举产生边区政府委员会和边区政府主席、副主席,边区政府委员会由政府各部门和高等法院组成。在政权组成人员上,贯彻 “三三制”原则,即在抗日民主政权的机构中,代表工人阶级和贫农的共产党员、代表小资产阶级的左派知识分子、代表中等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的中间分子各占三分之一的名额。

这一历史时期,我们创造了高度的民主和高度的集中相互融合的奇迹。在抗日民主政权的建设中,在党的领导下,人民群众学会了运用民主方式管理国家大事的本领,还创造了“豆选”等具有中国特色的选举方式,陕甘宁边区成为全国民主的模范。另一方面,我们建立起党的一元化领导制度,在党组织内部强调“四个服从”,即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1942 年 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 《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明确提出:“根据地的建设与民主制度的实行,要求每个根据地的领导一元化。” 明确要求:“每个根据地有一个统一的领导一切的党的委员会 ( 中央局、分局、区: 党委、地委) ”。+16

1948年9月成立的华北人民政府被称为“共和国的雏形”。它为新中国的建政工作进行了制度的探索。面对迅速发展的革命形势和即将到来的全国胜利,组建全国政权的任务被迅速摆在突出的位置。成立中央局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迎接全国胜利和组建全国政权的前提。首先将某个主要方面的工作统一起来,而后 “由点到面”实现全面领导是建设全国政权的必然途径。1948 年 3 月 6 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致中央工委电明确要求合并晋察冀、晋冀鲁豫两个中央局,成立华北局。但两个区的军政机构不合并,首先将财政集中于华北财经办事处。“华北财办实际上管两区财经,同时在政策方面领导华东、西北两区的财经。经过几个月,待党务与财经两方面工作在统一之后有了头绪,再经军事机构合并。待开全区人民代表大会,选出华北人民民主政府,再将两区政府合并。”+17 1948 年5月20日,刘少奇在中共中央华北局扩大会议上指出:“我们现在建设的各种制度将来要为全国所取法。中央工作主要是华北局工作,华北工作带全国性意义。我们从陕北出发,落脚华北,今天又从华北出发,走向全国。”+18 华北人民政府形成了在解放区首先召集经过推选产生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政府委员会,条件成熟的地区则召开经过普选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政府委员会的模式。1948年8月7日至20日召开的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是新中国成立以前第一次以 “人民代表大会”命名的地方权力机构。董必武指出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将成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前奏和雏形”,“是中国民主革命历史中划时代的一次大会,在中国民主革命历史上将占有光荣的篇章。”+19 大会创设的许多制度在新中国成立后延续和巩固下来。华北人民政府是由 “游击式过渡到正规式的政府,正规的政府,首先要建立一套正规的制度和办法。”+20它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内部运行机制等都体现了正规化、规范化的要求,为即将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实践了制度、准备了干部。

需要指出的是: 不管是局部执政还是全国执政,中国共产党创建政权和领导政权都是建立在人民拥护和同意的基础上的。毛泽东提出的著名的 “枪杆子里出政权”的理论是针对1927 年国民党发动 “四·一二”反革命政变之前中国共产党内存在的不抓政权的右倾错误而言的。中国共产党不是通过枪杆子抢夺了国民党反动派的政权,而是要通过暴力手段打碎了旧政权,并在人民的同意和拥护下建立了新政权。

四、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权的一系列重要制度

党从局部执政走向全国执政是一个自然发展的过程,“中国共产党在执政问题上经历了从局部执政到全国执政的三个执政阶段: 一是在革命根据地的局部执政阶段,二是在过渡时期的全国执政阶段,三是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全国执政阶段。”+21 中国共产党不但完成了设计人民政权的任务,更重要的是完善了领导人民政权的制度。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对全国政权的产生方式、中央和地方政权组织形式、党领导政权的制度等进行了细致周密的设计。这些制度脱胎于革命时期党创立政权和领导政权的实践,同时又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奠定了基础,为中国今后的政治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划定了底线,规定了方向。

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采取了由政治协商会议产生中央人民政府的方式。党中央最初的设想是通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形式来产生政府,但是,根据解放战争进程的迅速发展,中国共产党决定采用由政治协商会议直接产生中央人民政府的模式。中央人民政府产生之后,政治协商会议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保持下来,成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主要制度平台。这是中国共产党的一大创造,它丰富和完善了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为协商民主在中国的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确立了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新中国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不同于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和三权分立制度,同苏联的 “议行合一”的苏维埃制度也有所差别。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同于西方议会制和三权分立制度的最大特征。以英国为典型代表的议会制的最大特征是立法权与行政权的高度熔合。即,议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居于最高和中心地位,议会的多数党领袖为首相,首相作为行政首脑行使行政权。以美国为典型代表的三权分立制度的最大特征在于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鼎立,相互制衡。不管是英国的议会制还是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其运转的动力都来自于资产阶级政党。资产阶级政党的目的非常单一,就是赢得选举从而获得执政权。而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是肩负民族解放和复兴重任的政党。另外,西方国家的政党皆是由议会内部的派别演变而来,而中国共产党则是领导人民打碎了旧式政权,创建了崭新的人民政权。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虽然借鉴了苏联的苏维埃制度,但在制度设计和运行机制上也有所不同。刘少奇指出:“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研究了资产阶级议会制度和苏维埃制度的经验基础之上而提出的。”+22俄国自 1917 年十月革命胜利后确立起 “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人民委员会”的体制。《关于成立工农政府的法令》中规定,工农临时政府—人民委员会管理国家,行政权属于人民委员会; 监督和撤换各人民委员会的权力,属于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及其中央执行委员会。+231936 年苏联宪法确立了最高苏维埃的全权性,把苏联最高权力机关改变为苏联最高苏维埃和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两级,同时规定苏联立法权只能由最高苏维埃行使,从而取消了原来全苏中央执行委员会及其主席团、人民委员会颁布法律的权力。其主要原因是苏联实行联邦制,比较容易组成最高苏维埃主席团。董必武在1949年9月22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设立主席、副主席而不设主席团,也不设常务委员会。苏联实行联邦制,有16个共和国,每一共和国在中央有一位副主席,所以自然组成了主席团。我们没有这个事实,也就不必仿行此制。至于日常事务,有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互选之秘书长领导办公厅人员经常处理。”+24

在创建政权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也逐步确立了执掌政权和领导政权的一系列制度。其中发挥支柱性作用的制度主要包括: 党组制度、请示报告制度、 “分兵把口”制度、分部分级干部管理体制等。这些制度在新中国成立之后逐步确立起来,而且不断得到巩固和完善。

第一,党领导政权的组织保障———党组制度的强化。通过在非党组织中设立党组来实现党对这些组织的领导,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执行的最强有力的保证。新中国成立后,为了适应在全国执政的要求,为了保证中国共产党对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中共中央于 1949 年 11 月发出 《关于在中央人民政府内建立中国共产党党组的决定》。以该文件为标志,党组制度得到强化。该文件要求:“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及中国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担任负责工作的党员中间不设党组,而由中央政治局直接领导。政务院成立党组,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署成立联合党组。党组设书记 1 人,必要时设副书记 1—2 人,党员人数超过 10 人以上者,设干事会负责经常工作。”+25 关于党组各级组织的任务,周恩来在政务院党组全体会议上曾作过说明:“一是把党中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下去,不仅使每个党员都了解,还应对党外人士进行说服和教育,要遇事与人商量,团结别人共同做事。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党组的意见必须一致; 二是党组作为领导机构,要善于反应、分析群众意见,辨别是非,发扬好的,批评错的,做好工作。”+261953 年我国开始进入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面对即将开始的大规模经济建设,党中央决定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中共中央颁布了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央人民政府系统各部门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及加强中央对政府工作领导的决定》。根据该决定,中共中央撤销了中央人民政府党组干事会,政务院各党组直接受中央领导。

第二,党领导政权的日常机制———请示报告制度的规范。请示报告制度是实现党的统一意志,保证党令、政令、军令畅通的重要工作机制,也是党的重要组织纪律。新中国成立后,某些部门出现了忽视请示报告制度和请示报告不及时的现象。毛泽东及时对这些现象进行了批评。为了适应即将开展的大规模社会主义建设,中共中央决定加强请示报告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得到强化的重要标志是 1953年3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 《关于加强中央人民政府系统各部门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及加强中央对于政府工作领导的决定 (草案) 》。在这份文件中,中央强调,为了使政府工作避免脱离党中央领导的危险,今后政府工作中的一切主要的和重要的方针、政策、计划和重大事项,均须事先请示中央,并经过中央讨论和决定或批准以后始得执行。政府各部门对于中央的决议和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均须定期地和及时地向中央报告或请示,以便能取得中央经常的、直接的领导。+27而且,还对请示报告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了规范。

第三,党领导政权的基本方式——— “分兵把口”体制的形成。 “分兵把口”是一种形象的说法,它指的是根据工作内容的不同,将党所领导的工作分成不同的 “口子”,分别由党的某一位领导人负责,不同的 “口子”都对党中央负责,向党中央报告工作,并且分别管理自己系统内部的重大决策、人事任免等事务。1953年4月,中央决定将政府财经工作划分为工、财、农、交、劳五个 “口子”,分别由高岗、陈云、邓子恢、邓小平、饶漱石等负责。在五 “口”之下分别设立五个办公室,分别称为财委第一至第五办公室,各自直接对党中央负责。党组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的加强是 “分兵把口”体制形成的主要推动力量。它们三者相互支撑、相互强化,共同构成了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的核心制度设计。

第四,党管理执政骨干的基本制度———分部分级干部管理体制的确立。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的干部除了军队系统是单独管理以外,其余干部都由各级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但是,这种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新中国成立后干部队伍迅速壮大的实际。在实践中,中国共产党逐渐建立起分部分级管理干部的体制。1953年11月,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决定》为标志,中央决定逐步建立在中央及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在中央及各级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下的分部分级管理干部的制度。

以上这些制度共同保证了中国共产党对政权的全面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在 1957 年反右派斗争及其扩大化之后,尤其是 “文化大革命”时期,这些制度经历了畸形发展甚至被废弃的过程。大规模阶级斗争和群众运动的方式非但没有真正加强党的领导,反而伤害了党的领导,甚至出现了 “踢开党委闹革命”的错误。改革开放后我们党深刻总结教训,不但恢复和坚持了过去的制度,更重要的是形成了完备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正如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所得出的结论:“削弱、摆脱和破坏党的领导,只会犯更大的错误,并且招致严重的灾难。”+28

五、新时代党的领导和自身建设的重大问题

“向后看是为了向前看。”当前,紧迫的问题是将思想统一到 《决议》精神上来。学习贯彻 《决议》精神,关键是摒弃西方政治学和法学的教条,回归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和历史经验,并以此为基础和前提思考新时代党的领导和自身建设的重大问题。

第一,从党的百年奋斗中体悟和坚持无产阶级政党的底色和本色。习近平在担任中央党校校长期间,就旗帜鲜明地强调要始终保持党的纯洁性。此后,习近平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要。《共产党宣言》中对无产阶级政党的性质做了明确的规定:“共产党人不是同其他工人政党相对立的特殊政党。他们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利益不同的利益。他们不提出任何特殊的原则,用以塑造无产阶级的运动。共产党人同其他无产阶级政党不同的地方只是: 一方面,在无产者不同的民族的斗争中,共产党人强调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共同的部分民族的利益; 另一方面,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所经历的各个发展阶段上,共产党人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29 回顾党史,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发展壮大,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最根本的经验就是坚持了无产阶级政党的本色和底色。

针对 “由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的观点,党中央也通过多种方式给予了澄清。一些研究者提出: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的性质 “由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我们应该认识到: 这种简化容易让人把党的执政地位的变化理解为党的性质的变化,也容易将党领导革命的历史同创建政权的历史割裂开,从而陷入西方政党理论 “执政—在野”的逻辑陷阱。党中央明确了实现民族复兴是贯穿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的主题,而且提出了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课题,要求全党始终保持自我革命的自觉。党中央和习近平也多次强调要始终保持革命精神和革命斗争,永葆革命党的本色。

第二,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是 “长期执政”,因此它不同于西方政党体系中的执政党和在野党的区分。西方政党理论强调 “政党经过法定程序进入国家政权,从而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张”,如果从这一点出发,那就难免陷入 “执政—在野”的框架。回顾中国近代史,中国共产党取得政权的方式同西方国家有着根本的不同。中国共产党是领导人民创建了崭新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而不是 “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式的夺取了全国政权。中国共产党创建政权的过程是由局部执政走向全国执政的过程。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积累了丰富的局部执政经验,虽然是在局部地区执政,但中国共产党是独立地创建政权,代表人民执掌政权。这种方式和特征是近代以来中国的社会性质和革命任务所决定的。

中国共产党诞生的背景、成长壮大的历程都已经清楚地表明它同西方政党有着根本的不同。中国共产党是 “主义党”。它是在系统科学的理论指导下建立的。一批接受了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先进分子创建了中国共产党,自它诞生之日起,就将马克思主义写在了自己的旗帜上。而西方政党则是由议会内部的派系演变而来的。中国共产党是 “使命党”。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主题就是实现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西方国家的政党则是在议会斗争中围绕某个重大议题而形成的。以现代政党的起源地英国为例,英国的辉格党和托利党就是议会中围绕着王位继承问题而形成的。中国共产党是 “革命党”,它是在战争环境中成长壮大的党,而西方政党是在合法环境中成长的党。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现实没有给中国共产党提供合法斗争的条件,凶顽的西方侵略者和国内的官僚买办不允许中国共产党参与政权。中国革命的形式只能是武装的革命反对武装的反革命。而且,新时代肩负重大历史使命的中国共产党依然要保持自我革命的精神和斗争意志。所以,西方国家的 “执政—在野”交替的政党逻辑不适应于中国。中国共产党是 “建政党”,它领导人民创建了崭新的人民政权,而不是夺取了原有的政权。马克思曾经论述到: 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 “无产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存的国家机体,并运用这个现成的工具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像统治阶级及其各个争权夺利的党派以往在它们相继获得胜利的时刻所做的那样。掌握政权的第一个条件是改造传统的国家工作 机 器,把它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消灭掉。”+30中国共产党在还未建立全国性政权的时候,在领导人民进行艰苦卓绝的军事斗争的同时,就已经开展建设政权的工作,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积累了丰富的执政经验。在全国执政以后,中国共产党又创立了一整套领导全国政权的制度,这些制度不断得到强化和完善,时至今日依然是保证党发挥 “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核心作用的支柱制度。

第三,理论的发展和制度的完善是相互促进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证党的长期执政,二者在现实中的交汇点就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战略部署。不管是革命、建设还是改革,实现民族复兴的奋斗主题没有变。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成为在中国长期执政的党。随着国内大规模军事斗争的结束和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始,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也从革命战争年代的依靠群众运动和阶级斗争向依靠制度和法律转变。尽管经历过曲折,但是我们党最终探索出了一条依靠制度和法律管党治党和治国理政的正确道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条件下,要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就要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党中央的一系列重要战略部署让过去被忽视、被边缘化的制度成为管党和治国的利器。尤其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集中体现着新时代我们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决心和能力。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所取得的历史性成就让我们有充分的自信: 中国共产党立足民族复兴千秋伟业,百年正是风华正茂。(文章选自《科学社会主义》(双月刊)2022年第一期)


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本研兼职辅导员半脱产学生干部招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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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新圣,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央党校政治学博士。刘新圣老师的研究方向包括党史党建,学识渊博研究功底扎实,曾先后主持教育部、中国法学会、河北省社科、天津市社科等课题20余项,在《求是》、《光明日报》等期刊杂志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

“全面领导” 和 “长期执政”: 十九届六中全会对党的领导和执政认识的历史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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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确认识党的领导和党的执政内涵和关系的前提

只有回归中国近现代史和百年党史,才能真正理解党的领导是人民的选择、历史的选择。只有立足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创建政权、领导政权的历史过程,才能真正理解党领导人民创建和确立的政权形式和执政方式是必然的选择。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决心打碎旧政权,创建一个崭新的政权。中国共产党创建政权的过程是我们党不断探索、不断适应中国革命任务和具体国情的过程。正如习近平在参加河南省兰考县县委常委班子主题民主生活会时所说: “中国最大的国情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什么是中国特色? 这就是中国特色。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制度是我们自己的,不是从哪里克隆来的,也不是亦步亦趋效仿别人的。”③习近平多次强调从中国的历史和国情出发来认识党的领导地位和领导制度的形成,这就为我们摒弃西方民主法治的教条,正确思考如何加强党的领导、党同国家政权的关系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指明了方向。

“党的领导”和“党的执政”这两个概念的内涵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是理解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所有重大问题的钥匙,是思考当前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重大改革问题的前提和基础。辨析二者之间关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如何坚持党的长期执政地位。只有理解“领导”,才能正确分析 “执政”;只有正确分析“执政”,才能真正坚持和加强“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共产党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的各项事务进行规划、部署、组织和指挥。党的领导是全面领导,既包括对各种政治力量和政治组织的领导,也包括对各项公共事务的领导。党的领导方式既包括非强制性的吸引、鼓舞、激励、指导,更包括强制性的指挥、命令、监督。党的领导既要依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纪律以及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以身作则和模范作用,也要依靠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执政是中国共产党代表人民执掌国家政权、制定和修改国家法律、管理国家行政事务、保障和促进人民的各项权利。党的执政既包括革命年代的局部执政,也包括新中国成立后的全国执政; 既包括领导人民创建政权的实践,也包括领导人民执掌国家政权的实践。

二、中国选择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必然性

习近平在 “七一”重要讲话中深刻地指出:“1840 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逐步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国家蒙辱、人民蒙难、文明蒙 尘,中国民族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劫 难。……中国迫切需要新的思想引领救亡运动,迫切需要新的组织凝聚革命力量。”④ 这个新思想就是马克思主义,这个新组织就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文化运动中,马克思主义是以先锋派思想的面貌登上历史舞台的,当时许多先进分子都以研究和探讨马克思主义为时尚。第一次世界大战让他们初步认识到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危机和弊端,而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促使他们在诸多思想和主张中坚定地聚集到马克思主义旗帜下。1920 年毛泽东在给蔡和森的信中写到:“我看俄国式的革命,是无可如何的山穷水尽诸路皆走不通的一个变计,并不是有更好的方法弃而不采,单要采这个恐怖的方法。”⑤张闻天也认为:

“中国混乱的原因是由于中国社会组织逐渐崩坏而一时不能产生新的社会组织出来。”⑥ 这表明中国的先进分子已经认识到: 要推翻西方的侵略,结束中国的封建专制,实现民族独立和国家富强,必须依靠一个真正代表绝大数人民利益的坚强的政党。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中国共产党刚诞生时虽然弱小,但是代表着中国革命的方向,肩负着民族解放和复兴的伟大使命,因此党的诞生是开天辟地的大事变。

“一切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不弄清这一点,便谈不上自觉地参加革命,更不用说领导革命。”⑦ 中国共产党在成立之初就已经认识到建立政权和运用政权的重要性。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的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就提出了 “建立劳农专政”的口号。⑧ 但是,由于刚刚成立的中国共产党是作为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共产国际曾经指示中国共产党应把现阶段中国革命的目标和任务,限定在资产阶级民族民主革命的范围内。因此,直到 1927年国民党反动派发动“四·一二”和“七·一五”反革命政变后,中国共产党才真正开始创建政权的实践。

在政权形式问题上,中国共产党初期主要仿照了苏联的工农民主专政的苏维埃形式。1927年八一南昌起义后成立的政权性质的机构叫做 “革命委员会”。1927年9月21日,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任务与策略的决议案》,第一次提出 “工农兵代表苏维埃”的口号,并将它与 “工农民权独裁制”的口号联系在一起。⑨ 1927 年底,毛泽东领导创建了中国第一个县级红色政权———茶陵县工农兵政府。经过民主酝酿,从工会委员会、农会委员会、士兵委员会中分别推选出谭震林、李炳荣、陈士榘三名代表,组成工农代表会议,随后成立工农兵政府。

在党如何领导政权的问题上,毛泽东率先进行了探索。三湾改编通过 “支部建在连上”明确了党指挥枪的原则; 通过成立士兵委员会,实现了政治民主和经济民主。在井冈山的斗争中,毛泽东强调要坚持建立民主集中主义的制度,而且明确提出了要正确处理党和政府的关系。他指出:“以后党要执行领导政府的任务; 党的主张办法,除宣传外,执行的时候必须通过政府的组织。国民党直接向政府下命令的错 误 方 法,是 要 避 免 的。”⑩ 在 古 田 会 议上,毛泽东批评了军队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单纯军事观点、极端民主化和非组织观点等错误倾向,他要求用民主集中制改造我们的党和军队,并且详细论述了民主集中制运行的机制:党的领导机关 “遇事要拿出办法”; 上级机关要 “明了下级机关的情况和群众生活的情况”;“一成决议,就必须坚决执行”; 要 “开活动分子会”; 下级机关和党员群众 “对于上级机关的指示,要经过详尽的讨论”。+11 而且,毛泽东还明确提出了少数服从多数是党的纪律。

由此可见,建立一个与以往政权类型完全不同的、真正由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是中国共产党在成立初期就明确的目标,而且进行了持续的探索。

三、中国共产党从局部执政到全国执政的过程

在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军事斗争的同时,也领导人民创建了崭新的人民政权,并且根据革命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及时调整政权的组织形式和结构形式。在新中国成立之前,中国共产党经历了三次局部执政的实践,分别是工农民主专政的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 “三三制”的抗日民主政权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华北人民政府。这三次局部执政在时间上是连贯的,在制度上是不断完善的,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的不断成熟。而且,局部执政为全国执政试验了制度、积累了经验、锻炼了干部。

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瑞金叶坪村召开。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宣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在政权性质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第一个具有国家形态的工农民主专政的红色政权。它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赋予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工农群众充分的民主权利。在政权组织形式上,它采用了苏联的 “民主集中主义”的苏维埃制。《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三条规定: “苏维埃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为全国工农兵代表会议,会议闭幕期间,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权力机关,中央执行委员会下设人民委员会,负责日常政务。”+12 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已经开始探索运用政权力量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六条明确提出: “中国苏维埃政权以消灭封建制度及彻底的改善农民生活为目的,颁布土地法,主张没收一切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贫农中农,并以实现土地国有为目的。”+13 在 这 一 时期,中国共产党也开始探索领导经济建设的方式,对于发展国营经济、改造合作社经济和私人经济进行了有益的尝试。而且,这一时期锻造了紧密联系群众的优良党风, “苏区干部好作风”成为党的历史上宝贵的精神财富。同时,在这一历史时期,我们党也形成和确立了注重调查研究的领导方式。

随着抗日战争的全面爆发,中日民族矛盾成为主要矛盾。1935年8月1日,中共中央发表 《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号召 “大家起来! 冲破日寇蒋贼的万重压迫,勇敢地与苏维埃政府和东北各地抗日政府一起组织全中国统一的国防政府。”+14 这是中国共产党首次倡议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府。1935 年底,瓦窑堡会议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的决议》中更加明确地提出:“一切反日反卖国贼的分子,不论他们代表哪一阶级,哪一政治派别,哪一社会团体,哪一武装队伍,都可以加入国防政府。”+15 在 党 的 领 导下,陕甘宁边区1937年上半年就进行了民主选举。边区人民选举产生边区参议会,参议会选举产生边区政府委员会和边区政府主席、副主席,边区政府委员会由政府各部门和高等法院组成。在政权组成人员上,贯彻 “三三制”原则,即在抗日民主政权的机构中,代表工人阶级和贫农的共产党员、代表小资产阶级的左派知识分子、代表中等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的中间分子各占三分之一的名额。

这一历史时期,我们创造了高度的民主和高度的集中相互融合的奇迹。在抗日民主政权的建设中,在党的领导下,人民群众学会了运用民主方式管理国家大事的本领,还创造了“豆选”等具有中国特色的选举方式,陕甘宁边区成为全国民主的模范。另一方面,我们建立起党的一元化领导制度,在党组织内部强调“四个服从”,即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1942 年 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 《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明确提出:“根据地的建设与民主制度的实行,要求每个根据地的领导一元化。” 明确要求:“每个根据地有一个统一的领导一切的党的委员会 ( 中央局、分局、区: 党委、地委) ”。+16

1948年9月成立的华北人民政府被称为“共和国的雏形”。它为新中国的建政工作进行了制度的探索。面对迅速发展的革命形势和即将到来的全国胜利,组建全国政权的任务被迅速摆在突出的位置。成立中央局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迎接全国胜利和组建全国政权的前提。首先将某个主要方面的工作统一起来,而后 “由点到面”实现全面领导是建设全国政权的必然途径。1948 年 3 月 6 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致中央工委电明确要求合并晋察冀、晋冀鲁豫两个中央局,成立华北局。但两个区的军政机构不合并,首先将财政集中于华北财经办事处。“华北财办实际上管两区财经,同时在政策方面领导华东、西北两区的财经。经过几个月,待党务与财经两方面工作在统一之后有了头绪,再经军事机构合并。待开全区人民代表大会,选出华北人民民主政府,再将两区政府合并。”+17 1948 年5月20日,刘少奇在中共中央华北局扩大会议上指出:“我们现在建设的各种制度将来要为全国所取法。中央工作主要是华北局工作,华北工作带全国性意义。我们从陕北出发,落脚华北,今天又从华北出发,走向全国。”+18 华北人民政府形成了在解放区首先召集经过推选产生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政府委员会,条件成熟的地区则召开经过普选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政府委员会的模式。1948年8月7日至20日召开的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是新中国成立以前第一次以 “人民代表大会”命名的地方权力机构。董必武指出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将成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前奏和雏形”,“是中国民主革命历史中划时代的一次大会,在中国民主革命历史上将占有光荣的篇章。”+19 大会创设的许多制度在新中国成立后延续和巩固下来。华北人民政府是由 “游击式过渡到正规式的政府,正规的政府,首先要建立一套正规的制度和办法。”+20它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内部运行机制等都体现了正规化、规范化的要求,为即将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实践了制度、准备了干部。

需要指出的是: 不管是局部执政还是全国执政,中国共产党创建政权和领导政权都是建立在人民拥护和同意的基础上的。毛泽东提出的著名的 “枪杆子里出政权”的理论是针对1927 年国民党发动 “四·一二”反革命政变之前中国共产党内存在的不抓政权的右倾错误而言的。中国共产党不是通过枪杆子抢夺了国民党反动派的政权,而是要通过暴力手段打碎了旧政权,并在人民的同意和拥护下建立了新政权。

四、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权的一系列重要制度

党从局部执政走向全国执政是一个自然发展的过程,“中国共产党在执政问题上经历了从局部执政到全国执政的三个执政阶段: 一是在革命根据地的局部执政阶段,二是在过渡时期的全国执政阶段,三是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全国执政阶段。”+21 中国共产党不但完成了设计人民政权的任务,更重要的是完善了领导人民政权的制度。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对全国政权的产生方式、中央和地方政权组织形式、党领导政权的制度等进行了细致周密的设计。这些制度脱胎于革命时期党创立政权和领导政权的实践,同时又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奠定了基础,为中国今后的政治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划定了底线,规定了方向。

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采取了由政治协商会议产生中央人民政府的方式。党中央最初的设想是通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形式来产生政府,但是,根据解放战争进程的迅速发展,中国共产党决定采用由政治协商会议直接产生中央人民政府的模式。中央人民政府产生之后,政治协商会议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保持下来,成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主要制度平台。这是中国共产党的一大创造,它丰富和完善了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为协商民主在中国的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确立了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新中国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不同于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和三权分立制度,同苏联的 “议行合一”的苏维埃制度也有所差别。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同于西方议会制和三权分立制度的最大特征。以英国为典型代表的议会制的最大特征是立法权与行政权的高度熔合。即,议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居于最高和中心地位,议会的多数党领袖为首相,首相作为行政首脑行使行政权。以美国为典型代表的三权分立制度的最大特征在于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鼎立,相互制衡。不管是英国的议会制还是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其运转的动力都来自于资产阶级政党。资产阶级政党的目的非常单一,就是赢得选举从而获得执政权。而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是肩负民族解放和复兴重任的政党。另外,西方国家的政党皆是由议会内部的派别演变而来,而中国共产党则是领导人民打碎了旧式政权,创建了崭新的人民政权。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虽然借鉴了苏联的苏维埃制度,但在制度设计和运行机制上也有所不同。刘少奇指出:“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研究了资产阶级议会制度和苏维埃制度的经验基础之上而提出的。”+22俄国自 1917 年十月革命胜利后确立起 “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人民委员会”的体制。《关于成立工农政府的法令》中规定,工农临时政府—人民委员会管理国家,行政权属于人民委员会; 监督和撤换各人民委员会的权力,属于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及其中央执行委员会。+231936 年苏联宪法确立了最高苏维埃的全权性,把苏联最高权力机关改变为苏联最高苏维埃和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两级,同时规定苏联立法权只能由最高苏维埃行使,从而取消了原来全苏中央执行委员会及其主席团、人民委员会颁布法律的权力。其主要原因是苏联实行联邦制,比较容易组成最高苏维埃主席团。董必武在1949年9月22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设立主席、副主席而不设主席团,也不设常务委员会。苏联实行联邦制,有16个共和国,每一共和国在中央有一位副主席,所以自然组成了主席团。我们没有这个事实,也就不必仿行此制。至于日常事务,有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互选之秘书长领导办公厅人员经常处理。”+24

在创建政权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也逐步确立了执掌政权和领导政权的一系列制度。其中发挥支柱性作用的制度主要包括: 党组制度、请示报告制度、 “分兵把口”制度、分部分级干部管理体制等。这些制度在新中国成立之后逐步确立起来,而且不断得到巩固和完善。

第一,党领导政权的组织保障———党组制度的强化。通过在非党组织中设立党组来实现党对这些组织的领导,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执行的最强有力的保证。新中国成立后,为了适应在全国执政的要求,为了保证中国共产党对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中共中央于 1949 年 11 月发出 《关于在中央人民政府内建立中国共产党党组的决定》。以该文件为标志,党组制度得到强化。该文件要求:“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及中国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担任负责工作的党员中间不设党组,而由中央政治局直接领导。政务院成立党组,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署成立联合党组。党组设书记 1 人,必要时设副书记 1—2 人,党员人数超过 10 人以上者,设干事会负责经常工作。”+25 关于党组各级组织的任务,周恩来在政务院党组全体会议上曾作过说明:“一是把党中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下去,不仅使每个党员都了解,还应对党外人士进行说服和教育,要遇事与人商量,团结别人共同做事。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党组的意见必须一致; 二是党组作为领导机构,要善于反应、分析群众意见,辨别是非,发扬好的,批评错的,做好工作。”+261953 年我国开始进入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面对即将开始的大规模经济建设,党中央决定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中共中央颁布了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央人民政府系统各部门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及加强中央对政府工作领导的决定》。根据该决定,中共中央撤销了中央人民政府党组干事会,政务院各党组直接受中央领导。

第二,党领导政权的日常机制———请示报告制度的规范。请示报告制度是实现党的统一意志,保证党令、政令、军令畅通的重要工作机制,也是党的重要组织纪律。新中国成立后,某些部门出现了忽视请示报告制度和请示报告不及时的现象。毛泽东及时对这些现象进行了批评。为了适应即将开展的大规模社会主义建设,中共中央决定加强请示报告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得到强化的重要标志是 1953年3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 《关于加强中央人民政府系统各部门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及加强中央对于政府工作领导的决定 (草案) 》。在这份文件中,中央强调,为了使政府工作避免脱离党中央领导的危险,今后政府工作中的一切主要的和重要的方针、政策、计划和重大事项,均须事先请示中央,并经过中央讨论和决定或批准以后始得执行。政府各部门对于中央的决议和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均须定期地和及时地向中央报告或请示,以便能取得中央经常的、直接的领导。+27而且,还对请示报告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了规范。

第三,党领导政权的基本方式——— “分兵把口”体制的形成。 “分兵把口”是一种形象的说法,它指的是根据工作内容的不同,将党所领导的工作分成不同的 “口子”,分别由党的某一位领导人负责,不同的 “口子”都对党中央负责,向党中央报告工作,并且分别管理自己系统内部的重大决策、人事任免等事务。1953年4月,中央决定将政府财经工作划分为工、财、农、交、劳五个 “口子”,分别由高岗、陈云、邓子恢、邓小平、饶漱石等负责。在五 “口”之下分别设立五个办公室,分别称为财委第一至第五办公室,各自直接对党中央负责。党组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的加强是 “分兵把口”体制形成的主要推动力量。它们三者相互支撑、相互强化,共同构成了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的核心制度设计。

第四,党管理执政骨干的基本制度———分部分级干部管理体制的确立。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的干部除了军队系统是单独管理以外,其余干部都由各级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但是,这种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新中国成立后干部队伍迅速壮大的实际。在实践中,中国共产党逐渐建立起分部分级管理干部的体制。1953年11月,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决定》为标志,中央决定逐步建立在中央及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在中央及各级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下的分部分级管理干部的制度。

以上这些制度共同保证了中国共产党对政权的全面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在 1957 年反右派斗争及其扩大化之后,尤其是 “文化大革命”时期,这些制度经历了畸形发展甚至被废弃的过程。大规模阶级斗争和群众运动的方式非但没有真正加强党的领导,反而伤害了党的领导,甚至出现了 “踢开党委闹革命”的错误。改革开放后我们党深刻总结教训,不但恢复和坚持了过去的制度,更重要的是形成了完备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正如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所得出的结论:“削弱、摆脱和破坏党的领导,只会犯更大的错误,并且招致严重的灾难。”+28

五、新时代党的领导和自身建设的重大问题

“向后看是为了向前看。”当前,紧迫的问题是将思想统一到 《决议》精神上来。学习贯彻 《决议》精神,关键是摒弃西方政治学和法学的教条,回归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和历史经验,并以此为基础和前提思考新时代党的领导和自身建设的重大问题。

第一,从党的百年奋斗中体悟和坚持无产阶级政党的底色和本色。习近平在担任中央党校校长期间,就旗帜鲜明地强调要始终保持党的纯洁性。此后,习近平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要。《共产党宣言》中对无产阶级政党的性质做了明确的规定:“共产党人不是同其他工人政党相对立的特殊政党。他们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利益不同的利益。他们不提出任何特殊的原则,用以塑造无产阶级的运动。共产党人同其他无产阶级政党不同的地方只是: 一方面,在无产者不同的民族的斗争中,共产党人强调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共同的部分民族的利益; 另一方面,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所经历的各个发展阶段上,共产党人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29 回顾党史,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发展壮大,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最根本的经验就是坚持了无产阶级政党的本色和底色。

针对 “由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的观点,党中央也通过多种方式给予了澄清。一些研究者提出: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的性质 “由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我们应该认识到: 这种简化容易让人把党的执政地位的变化理解为党的性质的变化,也容易将党领导革命的历史同创建政权的历史割裂开,从而陷入西方政党理论 “执政—在野”的逻辑陷阱。党中央明确了实现民族复兴是贯穿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的主题,而且提出了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课题,要求全党始终保持自我革命的自觉。党中央和习近平也多次强调要始终保持革命精神和革命斗争,永葆革命党的本色。

第二,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是 “长期执政”,因此它不同于西方政党体系中的执政党和在野党的区分。西方政党理论强调 “政党经过法定程序进入国家政权,从而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张”,如果从这一点出发,那就难免陷入 “执政—在野”的框架。回顾中国近代史,中国共产党取得政权的方式同西方国家有着根本的不同。中国共产党是领导人民创建了崭新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而不是 “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式的夺取了全国政权。中国共产党创建政权的过程是由局部执政走向全国执政的过程。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积累了丰富的局部执政经验,虽然是在局部地区执政,但中国共产党是独立地创建政权,代表人民执掌政权。这种方式和特征是近代以来中国的社会性质和革命任务所决定的。

中国共产党诞生的背景、成长壮大的历程都已经清楚地表明它同西方政党有着根本的不同。中国共产党是 “主义党”。它是在系统科学的理论指导下建立的。一批接受了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先进分子创建了中国共产党,自它诞生之日起,就将马克思主义写在了自己的旗帜上。而西方政党则是由议会内部的派系演变而来的。中国共产党是 “使命党”。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主题就是实现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西方国家的政党则是在议会斗争中围绕某个重大议题而形成的。以现代政党的起源地英国为例,英国的辉格党和托利党就是议会中围绕着王位继承问题而形成的。中国共产党是 “革命党”,它是在战争环境中成长壮大的党,而西方政党是在合法环境中成长的党。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现实没有给中国共产党提供合法斗争的条件,凶顽的西方侵略者和国内的官僚买办不允许中国共产党参与政权。中国革命的形式只能是武装的革命反对武装的反革命。而且,新时代肩负重大历史使命的中国共产党依然要保持自我革命的精神和斗争意志。所以,西方国家的 “执政—在野”交替的政党逻辑不适应于中国。中国共产党是 “建政党”,它领导人民创建了崭新的人民政权,而不是夺取了原有的政权。马克思曾经论述到: 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 “无产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存的国家机体,并运用这个现成的工具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像统治阶级及其各个争权夺利的党派以往在它们相继获得胜利的时刻所做的那样。掌握政权的第一个条件是改造传统的国家工作 机 器,把它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消灭掉。”+30中国共产党在还未建立全国性政权的时候,在领导人民进行艰苦卓绝的军事斗争的同时,就已经开展建设政权的工作,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积累了丰富的执政经验。在全国执政以后,中国共产党又创立了一整套领导全国政权的制度,这些制度不断得到强化和完善,时至今日依然是保证党发挥 “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核心作用的支柱制度。

第三,理论的发展和制度的完善是相互促进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证党的长期执政,二者在现实中的交汇点就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战略部署。不管是革命、建设还是改革,实现民族复兴的奋斗主题没有变。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成为在中国长期执政的党。随着国内大规模军事斗争的结束和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始,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也从革命战争年代的依靠群众运动和阶级斗争向依靠制度和法律转变。尽管经历过曲折,但是我们党最终探索出了一条依靠制度和法律管党治党和治国理政的正确道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条件下,要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就要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党中央的一系列重要战略部署让过去被忽视、被边缘化的制度成为管党和治国的利器。尤其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集中体现着新时代我们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决心和能力。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所取得的历史性成就让我们有充分的自信: 中国共产党立足民族复兴千秋伟业,百年正是风华正茂。(文章选自《科学社会主义》(双月刊)2022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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