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姜汪维,法学博士,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政治理论研究。曾在《经济日报》《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等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出版著作3部,参与和主持国家级、教育部及省级课题5项。
人民主体性的构建:中国共产党领导文化建设的主题
一、以唯物史观指导文化理论创新,为构建文化的人民主体性提供理论依据
人民是社会生活和历史发展的主体,却从来不是文化舞台上的主角,其原因在于统治阶级不仅支配着物质资料的生产,而且“调节着自己时代的思想的生产和分配”,使人民在思想上也从属于他们。因此,无产阶级文化实践一刻也不能脱离科学理论的指导,否则就会失去主体自觉。唯物史观是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基础,同样也是中国共产党“哲学的根据”,它有两点对党的文化理论与实践具有基础性、长远性的影响: 一是文化与经济、政治之间存在复杂的、不平衡的关系,因而要灵活掌握和运用文化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能动作用; 二是文化作为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在阶级社会中具有阶级性。基于此,中国共产党坚持从共产主义事业发展的全局中把握文化的地位和作用,肯定人民作为文化创造者的实践力量,持续推进文化的人民主体性建设。
中国早期共产主义者如李大钊、瞿秋白、李达等探讨中国文化的出路时,就重视从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来探讨文化的变迁,主张用社会主义新文化来塑造一代新人; 同时,他们认为中国文化的出路既不是尊经复古,也不是一边倒地全盘西化,而是与社会主义社会同向而行的“社会主义艺术文明”。这实际上就从唯物史观的角度对文化与人的关系进行初步探索,呼唤反映人民心声的社会主义新文化。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在辩证分析文化与经济、政治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文化工作的首要问题,提出文化为工农兵服务,“服从党在一定革命时期内所规定的革命任务”。同时,他批判抽象的人性论,反对超阶级的文化观,提出建设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这就将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熔铸入文化实践,要求克服长期以来文化创造者与文化享有者之间的疏离甚至对立状态,将人民确立为文化的真正主体。在党的领导下,一些知识分子站到了人民一边,其文化创作坚持以工农兵为主要服务对象,出现了一批以工农兵为主角、反映工农大众斗争的文化作品,使“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成果发生了质的飞跃。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始终强调文化工作和文艺作品的人民性,多次对戏曲主角是帝王将相、才子佳人而非劳动人民的情况提出批评。这一时期,通过建立健全文化教育制度,大量翻译出版马克思主义理论著作,施行“改戏”“改人”和“改制”等具体措施,人民群众的文化落后状况得到改善,人民作为社会主义文化的主力军得到了进一步培育和成长。改革开放之后,在坚持文化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二为”原则基础上,邓小平明确指出“我们的文艺属于人民”; 江泽民要求文化工作者“在人民的历史创造中进行艺术的创造”; 胡锦涛强调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让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发挥人民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并将“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和“由人民共享”作为构建文化的人民主体性的主要内容。与此同时,知识分子作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也逐渐成为“创造性劳动”的主体。可见,改革开放以来,人民作为社会主义文化的价值主体、实践主体和利益主体,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壮大与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仅将文化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而且突出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决定文化性质和方向的最深层次要素”,形成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抓手推动文化建设的思路。从主体的角度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主体性在价值观念上的凝练和呈现,反映了社会主义文化创造规律与人民主体发展规律的一致性。因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资本才是宰制整个社会历史发展过程的能动的主体,作为人民主体的工人阶级则被资本规训为劳动力价值,其主体性被消解。然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决定了资本主体在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蕴含着推动劳动主体从价值增值手段向自我解放主体转化的趋势。社会主义把握了这一历史辩证法,它充分尊重和依靠劳动主体的能动实践及其组织形式,在发挥资本力量的同时协调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使物质和精神文化成果服务于人民。所以,从这点上看,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即是从精神文化领域对资本主体的扬弃,其关键在于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人民的主体意识,进而形成自由自觉的活动。
更重要的是,中国共产党在坚持以唯物史观为指导的文化实践中,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的中国化,形成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马克思主义是人民的理论”,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也要从根本上坚持人民立场,塑造理论本身的人民主体性。从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文化本质特征的三个规定,到邓小平坚持文化的“二为”方向,再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中国共产党人的文化理论始终体现了人民主体性,即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并指导人民的实践。历史证明,是否坚持人民立场不仅是区别唯物史观与唯心史观的“分水岭”,而且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
二、创新发展人民政治,为构建文化的人民主体性提供制度保障
中国共产党所领导并创新的政治文明,是植根于中国文化传统、接脉于马克思主义、形成于中国实践的“人民政治”。在这里,人民既是政体合法性的最大依据,也是校准政体的最高价值标准,更是参与和监督政体的主体力量。人民政治是与文化的人民主体性相适应的政治文明,她为保证人民实现文化权利提供了政治前提和制度保障。
其一,从人民主权走向人民主体,本身就是人类文化的深层变革。人民主权是资产阶级革命的成果,它通过资产阶级民主制实现了政治主体对神权主体的否定。然而,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人民主权”只是对“人民无权”时代的一个正义表达,人民主体仍然没有从市民社会的异化中解放出来。只有由无产阶级领导并进行彻底的社会革命,才能将政治共同体与社会共同体有机结合起来,真正确立人民在国家和社会中的主体地位。中国共产党实现了马克思提出的以人民为主体的国家构想,她使人民作为主体不再通过统治阶级及其国家机器中介起作用,而是通过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直接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由是,“国家制度本身只表现为一种规定,即人民的自我规定。”这种政党性、阶级性与人民性相统一的逻辑,实现了对资产阶级人民主权的扬弃,使得人民主体真正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确立起来。正如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指出,人民在社会主义国家中的权利,不能片面理解为人民在少数人的管理下享受各种权利,而应理解为全面参与国家和社会各方面管理的权利,并强调“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这表明,主体不是外界赋予的,而必须通过对象性活动并在改造对象世界的过程中生成,否则还会异化为主体的对立物。因此,就文化领域而言,人民若想成为真正的文化主体,不仅要成为文化的分享者,而且要通过人民在国家和社会文化生活中的全过程参与,成为文化的创造者、管理者和监督者。中国共产党领导并创建的人民政治,就从制度层面保证了这一点。更进一步地看,人民政治将承担人民正义的工具理性与坚持人民主体的价值理性有机结合,既扭转了人民长期以来被神权和政权所疏离、贬低的文化形象,又明确表达了时代发展要求和人民向往美好生活的精神诉求,塑造了真正的人民主体。正如有学者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以其最深层的价值追求、最独特的实践特征,形成了最显著的文明贡献。这即是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政治开辟了人类政治文化的新境,本身就是人类文化的深刻变革。
其二,完善文化制度,维护人民文化权益。获取权益是主体的现实要求,“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对人民文化权益的维护、协调和保障,则需要通过建立健全文化制度来实现。从历史角度看,从新中国成立到十八大以来,中国的社会主义文化制度沿着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建设、文化方针和政策设计、文化领导和管理体制改革等主线展开,经历了奠基、开创、发展和完善四个阶段。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文化制度建设提升到国家治理层面,提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要求以根本制度为核心、基本制度为基础、重要制度为保障,形成特殊的制度体系。具体而言,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是根本文化制度,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的制度是基本文化制度,其他制度则为重要文化制度。这种文化制度的特殊性就在于始终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要、提升人民精神力量为价值目标,将国家性质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融入文化制度建设之中,铸炼人民主体性的内涵。
从现实角度看,随着社会和人的现代化程度提高,人民的精神文化需要也随之多样化、品质化; 与此同时,文化生产主体也日益多元化,如何在坚持传统主体继续发挥作用的前提下,使新兴的市场主体、社会主体、个人主体的文化供给与人民需求精准对接? 这是当前文化建设面临的新问题。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命题以来,文化建设自觉纳入了国家治理的总体框架。因此,现阶段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基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以文化制度建设为依托,推动文化建设理念由“管理”向“治理”的转变,形成由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全民共享的文化产品供给与服务体系。具体而言,文化管理主体应从自上而下的垂直式行政管理方式向系统性多方协调共治转变; 文化参与主体应从以政府为中心的单一主体,向以党和政府为主导,社会、市场和个人共同参与的格局转变; 文化评价主体,应以人民主体的评价为最高标准,将人民评价与市场评价、行业评价有机结合,等等。总之,要不断构建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文化主体结构,形成各种主体间协调共生与良性互动,进而实现最大多数人的共同文化利益。
其三,推进文化法治进程,规范文化权力运行。人民是在推动历史进步过程中形成的不同阶级和阶层相互合作的集合体,因而,既具有基于共同利益和统一意志的一致性,又具有内在构成方面的差异性,需要以法治来处理人民内外部各主体间关系; 与此同时,把反映人民文化实践的理论成果载入宪法和法律,推进文化制度的法治化、规范化,也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依托。新中国成立以来,文化法治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粗到精、从零散到体系的发展过程。然而,相对于经济和政治领域,文化领域的法治建设总体上滞后,存在立法不平衡、法律效力层级低、文化政策令出多门等现象。针对这一状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并规定这一目标的四个前提: 一是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二是遵循文化发展规律,三是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四是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如果说第二个前提强调的是遵循文化法治的自身规律性,那么,其他三个前提强调的则是坚持社会主义文化法治的人民主体性。可见,文化法治除了制度的刚性约束之外,还须有意义系统的支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指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人民精神力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厚支撑”。这说明,新时代的文化法治需要以人民主体精神作为贯穿文化制度建设始终的基础性、统摄性力量,通过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人民精神力量的强大构建力,形成共同的意识形态和价值共识,从而为国家治理提供有力支持。
三、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为构建文化的人民主体性提供实现途径
如果说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导和人民民主的政治保障构建了文化人民主体性的理想形态,那么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则为实现文化的人民主体性提供了现实途径。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毛泽东就指出,革命胜利之后的任务主要是“发展生产和发展文化教育”,并宣告: “随着经济建设的高潮的到来,不可避免地将要出现一个文化建设的高潮。”这表明,改变中国人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双重落后的面貌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变的追求。从历史的逻辑来看,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并未有时间上的先后,而是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有机整体。中国共产党正是在把握文化与经济的复杂关系中,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从而促进了文化人民主体性构建的现实过程。
首先,构建满足人民对于美好生活需要的现代文化产业和市场体系,使人民主体性在文化生产和消费中得到体现。新中国成立之初,由于受文化资源有限和计划经济思维的影响,我国的文化生产总体上按照计划进行,主要解决人民文化水平较低、满足人民读书识字等基本文化需求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允许一定限度的市场化运作。毛泽东一 边指出,“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好它才能建设社会主义; 另一边又强调价值规律只是计划的工具,对社会主义生产不起决定作用。他还从人民需求的多样性谈到生产方式多样的必要性,提出集体经济“在发展自给性生产的同时,要多搞商品生产”。然而,由于历史条件和诸多方面的原因,毛泽东关于商品经济的正确认识没有始终坚持。改革开放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渐建立起来,文化与经济在此过程中融合形成文化产业,并逐渐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基于此,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健全现代文化产业和市场体系,成为推进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文化生产和消费领域的这种变化对人民主体性构建带来了两方面影响: 一方面,文化的市场化使人民主体的创造力得到更大激发。区别于计划经济体制下文化生产主体的单一性,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文化生产主体日益多元化,人民群众的各种具体形态如个人、团体、社会组织等,都可以成为文化的生产者、创造者和组织者。故此,文化生产主体的结构逐渐由过去的“金字塔型”转变为“水平型”,文化主体之间的“交互性”代替了以往的“单向性”,更有利于激发人民群众对于文化生产的创造力。另一方面,文化市场的发展将人民从文化产品的短缺中解放出来,使其主体性能够通过消费自主权得到彰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决定消费,消费也引导生产,“它们总是表现为一个过程的两个要素”。因此,人民群众对于文化产品的个性化要求往往通过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得到满足。不仅如此,这种消费自主权的提升也深刻改变着人民群众在文化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即文化消费者同时也是文化生产者、文化接受者同时也是文化创造者,从而使人民的主体性更多彰显。
其次,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使人民主体性通过文化的共建共享得到体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不仅体现在物质领域,也体现在精神文化领域。因此,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自觉解决文化资源在地区、城乡和收入等方面的差距问题,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既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题中之义,也是文化成果积累到一定程度之后继续保持文化的人民主体性的重要举措。在计划经济时期,文化产品和服务通过自上而下的事业系统分配到人民手中,基本实现了整体上低层次、低水平的文化公平; 改革开放之后,市场逐渐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在给人民带来丰裕文化产品的同时,也因其自发的趋利本性和效率原则导致了文化生产和分配不平衡问题,人民主体性面临被边缘化、被解构的危险。如何在克服市场弊端的同时享其成果,维护人民在文化上的公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深化文化领域改革的重点工作,要求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从主体性角度而言,贯彻落实这一会议精神,应在三个层面持续发力。一是在宏观层面,要推动人民群众作为主体参与文化共建,使其从该过程中得到精神满足和主体成长。只有参与共建,才有资格共享,否则人民群众就有可能退化为单纯的享有者而失去主体精神。二是在中观层面,要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使文化成果“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避免在资本逻辑的驱动下,文化偏离人民主体需要而过度商业化、娱乐化和快餐化的倾向。三是在微观层面,要重塑文化主体结构。其中,国有文化企业作为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的核心主体,社会效益考核权重应高于市场效益;文化事业单位作为文化管理和创造的骨干主体,应根据其不同的功能定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同时,应“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其作为社会主义文化市场有益补充的作用。这样,各文化主体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体系中都得到了安置,实现了竞争机会的公平。在此基础上,党和政府还强调“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困难群体倾斜”,使人民主体性通过文化资源的普惠性、均等性得到体现,以实现成果公平。
此外,中国文化形象往往通过参与世界文化市场竞争或中外文化事业交流而呈现出来,这同样需要重视自身的人民主体性。因为现有的国际文化秩序由西方主导,在这种不平等关系中的中国“镜像”往往是偏颇的、歪曲的,因而,中国文化不仅要展示其现代的一面,还应展示其社会主义本质的一面,即人民主体性的一面。唯有如此,中国文化才能真正做到既是民族的也是世界的。
四、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构建文化的人民主体性提供组织保证
人民主体作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联合力量不是自发生成的,而是需要通过强有力的领导核心进行整合,才能形成持久而强大的实践伟力。卢卡奇曾指出,碎片化的个体从自身局部的立场出发是无法把握现实的,只有作为“总体的主体”,才能从总体上把握现实。然而,作为人民主体主要成分的无产阶级因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支配,其阶级意识被遮蔽和消解,需要外部的教育引导才能在现实斗争中得以激发。于是,以科学理论武装起来的先进组织就成为历史和人民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诞生于传统中国向现代中国的深刻转型期,她不仅要以先进的科学理论和极强的组织性唤醒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而且还需要保持对于社会各阶层先进分子的感召力,形成以自身为人民主体的核心、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最广泛的统一战线。这就要求中国共产党超越现代政党作为利益集团代言人的本质属性,坚持自身利益与人民利益、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正是在此意义上,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与实践成就了她作为“三个先锋队”的特殊身份,也赋予其政治使命之外的文化使命。换句话说,她不仅要完成中国社会的有效整合,以组织和动员人民进行物质世界的改造; 而且要带领人民“复兴着伟大的中国人民的文化”,从而为彻底的社会变革准备主体精神条件。这种有待复兴的文化即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其中,民族的文化规定了中国文化在世界历史的大变局中,不能丧失自我、丢掉根基,而要形成中国风格、中国气派; 科学的文化规定了中国文化在同形形色色的社会思潮斗争和价值观竞争中,要始终坚持真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大众的文化规定了中国文化要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反映人民心声,为人民喜闻乐见。从这点上看,内蕴着民族主体性、科学主体性和人民主体性的社会主义文化必须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也只能由中国共产党领导。正如中国共产党人所一再强调的,我们党的诞生即是中国文化史上的大事变,她促使“中国人民就从精神上由被动转为主动”,也即领导人民赢得了改造世界和改造自我的自主性、自为性和创造性。基于这种主体性转换,中国文化才逐渐形成民族性与世界性、科学性与真理性、大众化与时代化相统一的精神品格。
在具体的历史实践中,中国共产党通过把握文化工作领导权来指引文化的人民主体性建设。党成立之后就将文化领导权的争夺视为无产阶级革命的重要任务,要求一切革命文化团体“为着文化运动的无产阶级的领导权而斗争”。1930 年,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在上海成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开始从思想和组织上对文化工作进行直接领导。不仅如此,我们党还创办了多种形式的文化教育机构,如鲁迅艺术学院、陕甘宁边区艺术干部学校等,集体创作了很多脍炙人口的文化作品,在人民中间培养了艺术家。毛泽东指出,在中国革命斗争中有“文武两个战线”,要想推进工作,必须使“拿枪的军队”和“文化的军队”有机结合起来。正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统一战线中,中国共产党建立了文化的统一战线,将自身对文化工作的领导与尊重艺术家、尊重文化规律结合起来,进而掌握了文化领导权。社会主义政权建立以后,这一工作原则凝练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从字面上看,“双百方针”是没有阶级性的,但并不意味着没有标准,其中最重要的两条是“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改革开放后,针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对文化领域的侵蚀,邓小平予以坚决制止,并强调“双百”方针是“马克思主义的方针”,不是“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的方针”,其“目的是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的繁荣”。可见,在保留对文化多样化发展足够调控空间的同时,党始终坚持文化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和人民主体地位。随着文化思想的多样多变和文化生活的日益丰富,“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成为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的具体体现。其中,主旋律反映社会思想主流和核心价值导向,代表人民根本利益和普遍愿望,多样化反映文化发展的客观趋势,以主旋律为主导、以多样化为辅助,两者统一于中国共产党领导文化工作的实践之中。值得注意的是,文化是意识形态的主要领域和主要载体。因此,党的文化领导权还突出表现在意识形态领导权上。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人通过文化作品、文艺批评等传播马克思主义,在人民中间形成意识形态认同,建构社会生活的阶级共同体。改革开放之后,面对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文化输出,意识形态安全显得尤为重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社会主义文化本质上是人民的文化,掌握意识形态领导权即是保证文化的人民主体性和前进方向。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坚持文化的社会主义方向,就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目标任务,构建文化的人民主体性,从而振奋中国精神、塑造中国价值、展现中国力量。
更重要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主体性文化,为塑造人类文明新形态提供了精神动力。历史地看,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文化现代化与国家现代化的进程是内在一致的。然而,人类的现代化进程发端于西欧,由西方发达国家主导并向全球扩张,中国的现代化从一开始就被动卷入世界资本主义体系。因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现代化不仅要摆脱资本主义附庸的地位,走自主发展的道路; 而且要在价值理念上坚持人民至上,反对资本至上,塑造人类新文明。这就是说,中国式现代化不仅相对于西方模式是“新”的,而且相对于人类文明而言也是“新”的。故此,中国共产党紧紧围绕“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这一核心理念,明确了中国现代化的主体力量是人民、价值取向是为了人民,从而扬弃了以资本为中心的现代化,将培育人民主体精神与争取民族独立、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一体化推进。从这点上看,党的十八大以来,树立文化自信并在“四个自信”中明确其基础性、广泛性、持久性的地位,既是对我国自近代以来追求政治主体性、经济主体性的升华,又以其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创新实践,从精神动力层面回答了“人类向何处去”的时代之问。它不仅预示着以资本为核心价值的旧文化的必然衰落,而且宣告一种超越现代性桎梏、真正体现人民主体价值的人类新文明的到来。
综上,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中,紧紧围绕人民主体性这一主题,从理论创新、制度保障、实现途径、组织领导等方面构建社会主义文化的人民主体性,使社会主义文化本质上属于人民、需求上满足人民、精神上涵养人民,并为人类文化未来发展贡献智慧与支持。
(文章选自《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2期)
作者简介
姜汪维,法学博士,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政治理论研究。曾在《经济日报》《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等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出版著作3部,参与和主持国家级、教育部及省级课题5项。
人民主体性的构建:中国共产党领导文化建设的主题
一、以唯物史观指导文化理论创新,为构建文化的人民主体性提供理论依据
人民是社会生活和历史发展的主体,却从来不是文化舞台上的主角,其原因在于统治阶级不仅支配着物质资料的生产,而且“调节着自己时代的思想的生产和分配”,使人民在思想上也从属于他们。因此,无产阶级文化实践一刻也不能脱离科学理论的指导,否则就会失去主体自觉。唯物史观是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基础,同样也是中国共产党“哲学的根据”,它有两点对党的文化理论与实践具有基础性、长远性的影响: 一是文化与经济、政治之间存在复杂的、不平衡的关系,因而要灵活掌握和运用文化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能动作用; 二是文化作为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在阶级社会中具有阶级性。基于此,中国共产党坚持从共产主义事业发展的全局中把握文化的地位和作用,肯定人民作为文化创造者的实践力量,持续推进文化的人民主体性建设。
中国早期共产主义者如李大钊、瞿秋白、李达等探讨中国文化的出路时,就重视从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来探讨文化的变迁,主张用社会主义新文化来塑造一代新人; 同时,他们认为中国文化的出路既不是尊经复古,也不是一边倒地全盘西化,而是与社会主义社会同向而行的“社会主义艺术文明”。这实际上就从唯物史观的角度对文化与人的关系进行初步探索,呼唤反映人民心声的社会主义新文化。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在辩证分析文化与经济、政治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文化工作的首要问题,提出文化为工农兵服务,“服从党在一定革命时期内所规定的革命任务”。同时,他批判抽象的人性论,反对超阶级的文化观,提出建设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这就将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熔铸入文化实践,要求克服长期以来文化创造者与文化享有者之间的疏离甚至对立状态,将人民确立为文化的真正主体。在党的领导下,一些知识分子站到了人民一边,其文化创作坚持以工农兵为主要服务对象,出现了一批以工农兵为主角、反映工农大众斗争的文化作品,使“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成果发生了质的飞跃。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始终强调文化工作和文艺作品的人民性,多次对戏曲主角是帝王将相、才子佳人而非劳动人民的情况提出批评。这一时期,通过建立健全文化教育制度,大量翻译出版马克思主义理论著作,施行“改戏”“改人”和“改制”等具体措施,人民群众的文化落后状况得到改善,人民作为社会主义文化的主力军得到了进一步培育和成长。改革开放之后,在坚持文化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二为”原则基础上,邓小平明确指出“我们的文艺属于人民”; 江泽民要求文化工作者“在人民的历史创造中进行艺术的创造”; 胡锦涛强调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让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发挥人民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并将“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和“由人民共享”作为构建文化的人民主体性的主要内容。与此同时,知识分子作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也逐渐成为“创造性劳动”的主体。可见,改革开放以来,人民作为社会主义文化的价值主体、实践主体和利益主体,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壮大与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仅将文化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而且突出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决定文化性质和方向的最深层次要素”,形成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抓手推动文化建设的思路。从主体的角度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主体性在价值观念上的凝练和呈现,反映了社会主义文化创造规律与人民主体发展规律的一致性。因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资本才是宰制整个社会历史发展过程的能动的主体,作为人民主体的工人阶级则被资本规训为劳动力价值,其主体性被消解。然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决定了资本主体在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蕴含着推动劳动主体从价值增值手段向自我解放主体转化的趋势。社会主义把握了这一历史辩证法,它充分尊重和依靠劳动主体的能动实践及其组织形式,在发挥资本力量的同时协调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使物质和精神文化成果服务于人民。所以,从这点上看,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即是从精神文化领域对资本主体的扬弃,其关键在于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人民的主体意识,进而形成自由自觉的活动。
更重要的是,中国共产党在坚持以唯物史观为指导的文化实践中,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的中国化,形成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马克思主义是人民的理论”,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也要从根本上坚持人民立场,塑造理论本身的人民主体性。从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文化本质特征的三个规定,到邓小平坚持文化的“二为”方向,再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中国共产党人的文化理论始终体现了人民主体性,即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并指导人民的实践。历史证明,是否坚持人民立场不仅是区别唯物史观与唯心史观的“分水岭”,而且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
二、创新发展人民政治,为构建文化的人民主体性提供制度保障
中国共产党所领导并创新的政治文明,是植根于中国文化传统、接脉于马克思主义、形成于中国实践的“人民政治”。在这里,人民既是政体合法性的最大依据,也是校准政体的最高价值标准,更是参与和监督政体的主体力量。人民政治是与文化的人民主体性相适应的政治文明,她为保证人民实现文化权利提供了政治前提和制度保障。
其一,从人民主权走向人民主体,本身就是人类文化的深层变革。人民主权是资产阶级革命的成果,它通过资产阶级民主制实现了政治主体对神权主体的否定。然而,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人民主权”只是对“人民无权”时代的一个正义表达,人民主体仍然没有从市民社会的异化中解放出来。只有由无产阶级领导并进行彻底的社会革命,才能将政治共同体与社会共同体有机结合起来,真正确立人民在国家和社会中的主体地位。中国共产党实现了马克思提出的以人民为主体的国家构想,她使人民作为主体不再通过统治阶级及其国家机器中介起作用,而是通过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直接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由是,“国家制度本身只表现为一种规定,即人民的自我规定。”这种政党性、阶级性与人民性相统一的逻辑,实现了对资产阶级人民主权的扬弃,使得人民主体真正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确立起来。正如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指出,人民在社会主义国家中的权利,不能片面理解为人民在少数人的管理下享受各种权利,而应理解为全面参与国家和社会各方面管理的权利,并强调“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这表明,主体不是外界赋予的,而必须通过对象性活动并在改造对象世界的过程中生成,否则还会异化为主体的对立物。因此,就文化领域而言,人民若想成为真正的文化主体,不仅要成为文化的分享者,而且要通过人民在国家和社会文化生活中的全过程参与,成为文化的创造者、管理者和监督者。中国共产党领导并创建的人民政治,就从制度层面保证了这一点。更进一步地看,人民政治将承担人民正义的工具理性与坚持人民主体的价值理性有机结合,既扭转了人民长期以来被神权和政权所疏离、贬低的文化形象,又明确表达了时代发展要求和人民向往美好生活的精神诉求,塑造了真正的人民主体。正如有学者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以其最深层的价值追求、最独特的实践特征,形成了最显著的文明贡献。这即是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政治开辟了人类政治文化的新境,本身就是人类文化的深刻变革。
其二,完善文化制度,维护人民文化权益。获取权益是主体的现实要求,“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对人民文化权益的维护、协调和保障,则需要通过建立健全文化制度来实现。从历史角度看,从新中国成立到十八大以来,中国的社会主义文化制度沿着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建设、文化方针和政策设计、文化领导和管理体制改革等主线展开,经历了奠基、开创、发展和完善四个阶段。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文化制度建设提升到国家治理层面,提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要求以根本制度为核心、基本制度为基础、重要制度为保障,形成特殊的制度体系。具体而言,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是根本文化制度,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的制度是基本文化制度,其他制度则为重要文化制度。这种文化制度的特殊性就在于始终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要、提升人民精神力量为价值目标,将国家性质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融入文化制度建设之中,铸炼人民主体性的内涵。
从现实角度看,随着社会和人的现代化程度提高,人民的精神文化需要也随之多样化、品质化; 与此同时,文化生产主体也日益多元化,如何在坚持传统主体继续发挥作用的前提下,使新兴的市场主体、社会主体、个人主体的文化供给与人民需求精准对接? 这是当前文化建设面临的新问题。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命题以来,文化建设自觉纳入了国家治理的总体框架。因此,现阶段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基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以文化制度建设为依托,推动文化建设理念由“管理”向“治理”的转变,形成由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全民共享的文化产品供给与服务体系。具体而言,文化管理主体应从自上而下的垂直式行政管理方式向系统性多方协调共治转变; 文化参与主体应从以政府为中心的单一主体,向以党和政府为主导,社会、市场和个人共同参与的格局转变; 文化评价主体,应以人民主体的评价为最高标准,将人民评价与市场评价、行业评价有机结合,等等。总之,要不断构建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文化主体结构,形成各种主体间协调共生与良性互动,进而实现最大多数人的共同文化利益。
其三,推进文化法治进程,规范文化权力运行。人民是在推动历史进步过程中形成的不同阶级和阶层相互合作的集合体,因而,既具有基于共同利益和统一意志的一致性,又具有内在构成方面的差异性,需要以法治来处理人民内外部各主体间关系; 与此同时,把反映人民文化实践的理论成果载入宪法和法律,推进文化制度的法治化、规范化,也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依托。新中国成立以来,文化法治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粗到精、从零散到体系的发展过程。然而,相对于经济和政治领域,文化领域的法治建设总体上滞后,存在立法不平衡、法律效力层级低、文化政策令出多门等现象。针对这一状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并规定这一目标的四个前提: 一是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二是遵循文化发展规律,三是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四是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如果说第二个前提强调的是遵循文化法治的自身规律性,那么,其他三个前提强调的则是坚持社会主义文化法治的人民主体性。可见,文化法治除了制度的刚性约束之外,还须有意义系统的支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指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人民精神力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厚支撑”。这说明,新时代的文化法治需要以人民主体精神作为贯穿文化制度建设始终的基础性、统摄性力量,通过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人民精神力量的强大构建力,形成共同的意识形态和价值共识,从而为国家治理提供有力支持。
三、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为构建文化的人民主体性提供实现途径
如果说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导和人民民主的政治保障构建了文化人民主体性的理想形态,那么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则为实现文化的人民主体性提供了现实途径。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毛泽东就指出,革命胜利之后的任务主要是“发展生产和发展文化教育”,并宣告: “随着经济建设的高潮的到来,不可避免地将要出现一个文化建设的高潮。”这表明,改变中国人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双重落后的面貌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变的追求。从历史的逻辑来看,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并未有时间上的先后,而是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有机整体。中国共产党正是在把握文化与经济的复杂关系中,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从而促进了文化人民主体性构建的现实过程。
首先,构建满足人民对于美好生活需要的现代文化产业和市场体系,使人民主体性在文化生产和消费中得到体现。新中国成立之初,由于受文化资源有限和计划经济思维的影响,我国的文化生产总体上按照计划进行,主要解决人民文化水平较低、满足人民读书识字等基本文化需求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允许一定限度的市场化运作。毛泽东一 边指出,“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好它才能建设社会主义; 另一边又强调价值规律只是计划的工具,对社会主义生产不起决定作用。他还从人民需求的多样性谈到生产方式多样的必要性,提出集体经济“在发展自给性生产的同时,要多搞商品生产”。然而,由于历史条件和诸多方面的原因,毛泽东关于商品经济的正确认识没有始终坚持。改革开放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渐建立起来,文化与经济在此过程中融合形成文化产业,并逐渐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基于此,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健全现代文化产业和市场体系,成为推进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文化生产和消费领域的这种变化对人民主体性构建带来了两方面影响: 一方面,文化的市场化使人民主体的创造力得到更大激发。区别于计划经济体制下文化生产主体的单一性,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文化生产主体日益多元化,人民群众的各种具体形态如个人、团体、社会组织等,都可以成为文化的生产者、创造者和组织者。故此,文化生产主体的结构逐渐由过去的“金字塔型”转变为“水平型”,文化主体之间的“交互性”代替了以往的“单向性”,更有利于激发人民群众对于文化生产的创造力。另一方面,文化市场的发展将人民从文化产品的短缺中解放出来,使其主体性能够通过消费自主权得到彰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决定消费,消费也引导生产,“它们总是表现为一个过程的两个要素”。因此,人民群众对于文化产品的个性化要求往往通过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得到满足。不仅如此,这种消费自主权的提升也深刻改变着人民群众在文化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即文化消费者同时也是文化生产者、文化接受者同时也是文化创造者,从而使人民的主体性更多彰显。
其次,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使人民主体性通过文化的共建共享得到体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不仅体现在物质领域,也体现在精神文化领域。因此,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自觉解决文化资源在地区、城乡和收入等方面的差距问题,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既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题中之义,也是文化成果积累到一定程度之后继续保持文化的人民主体性的重要举措。在计划经济时期,文化产品和服务通过自上而下的事业系统分配到人民手中,基本实现了整体上低层次、低水平的文化公平; 改革开放之后,市场逐渐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在给人民带来丰裕文化产品的同时,也因其自发的趋利本性和效率原则导致了文化生产和分配不平衡问题,人民主体性面临被边缘化、被解构的危险。如何在克服市场弊端的同时享其成果,维护人民在文化上的公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深化文化领域改革的重点工作,要求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从主体性角度而言,贯彻落实这一会议精神,应在三个层面持续发力。一是在宏观层面,要推动人民群众作为主体参与文化共建,使其从该过程中得到精神满足和主体成长。只有参与共建,才有资格共享,否则人民群众就有可能退化为单纯的享有者而失去主体精神。二是在中观层面,要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使文化成果“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避免在资本逻辑的驱动下,文化偏离人民主体需要而过度商业化、娱乐化和快餐化的倾向。三是在微观层面,要重塑文化主体结构。其中,国有文化企业作为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的核心主体,社会效益考核权重应高于市场效益;文化事业单位作为文化管理和创造的骨干主体,应根据其不同的功能定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同时,应“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其作为社会主义文化市场有益补充的作用。这样,各文化主体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体系中都得到了安置,实现了竞争机会的公平。在此基础上,党和政府还强调“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困难群体倾斜”,使人民主体性通过文化资源的普惠性、均等性得到体现,以实现成果公平。
此外,中国文化形象往往通过参与世界文化市场竞争或中外文化事业交流而呈现出来,这同样需要重视自身的人民主体性。因为现有的国际文化秩序由西方主导,在这种不平等关系中的中国“镜像”往往是偏颇的、歪曲的,因而,中国文化不仅要展示其现代的一面,还应展示其社会主义本质的一面,即人民主体性的一面。唯有如此,中国文化才能真正做到既是民族的也是世界的。
四、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构建文化的人民主体性提供组织保证
人民主体作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联合力量不是自发生成的,而是需要通过强有力的领导核心进行整合,才能形成持久而强大的实践伟力。卢卡奇曾指出,碎片化的个体从自身局部的立场出发是无法把握现实的,只有作为“总体的主体”,才能从总体上把握现实。然而,作为人民主体主要成分的无产阶级因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支配,其阶级意识被遮蔽和消解,需要外部的教育引导才能在现实斗争中得以激发。于是,以科学理论武装起来的先进组织就成为历史和人民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诞生于传统中国向现代中国的深刻转型期,她不仅要以先进的科学理论和极强的组织性唤醒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而且还需要保持对于社会各阶层先进分子的感召力,形成以自身为人民主体的核心、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最广泛的统一战线。这就要求中国共产党超越现代政党作为利益集团代言人的本质属性,坚持自身利益与人民利益、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正是在此意义上,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与实践成就了她作为“三个先锋队”的特殊身份,也赋予其政治使命之外的文化使命。换句话说,她不仅要完成中国社会的有效整合,以组织和动员人民进行物质世界的改造; 而且要带领人民“复兴着伟大的中国人民的文化”,从而为彻底的社会变革准备主体精神条件。这种有待复兴的文化即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其中,民族的文化规定了中国文化在世界历史的大变局中,不能丧失自我、丢掉根基,而要形成中国风格、中国气派; 科学的文化规定了中国文化在同形形色色的社会思潮斗争和价值观竞争中,要始终坚持真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大众的文化规定了中国文化要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反映人民心声,为人民喜闻乐见。从这点上看,内蕴着民族主体性、科学主体性和人民主体性的社会主义文化必须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也只能由中国共产党领导。正如中国共产党人所一再强调的,我们党的诞生即是中国文化史上的大事变,她促使“中国人民就从精神上由被动转为主动”,也即领导人民赢得了改造世界和改造自我的自主性、自为性和创造性。基于这种主体性转换,中国文化才逐渐形成民族性与世界性、科学性与真理性、大众化与时代化相统一的精神品格。
在具体的历史实践中,中国共产党通过把握文化工作领导权来指引文化的人民主体性建设。党成立之后就将文化领导权的争夺视为无产阶级革命的重要任务,要求一切革命文化团体“为着文化运动的无产阶级的领导权而斗争”。1930 年,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在上海成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开始从思想和组织上对文化工作进行直接领导。不仅如此,我们党还创办了多种形式的文化教育机构,如鲁迅艺术学院、陕甘宁边区艺术干部学校等,集体创作了很多脍炙人口的文化作品,在人民中间培养了艺术家。毛泽东指出,在中国革命斗争中有“文武两个战线”,要想推进工作,必须使“拿枪的军队”和“文化的军队”有机结合起来。正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统一战线中,中国共产党建立了文化的统一战线,将自身对文化工作的领导与尊重艺术家、尊重文化规律结合起来,进而掌握了文化领导权。社会主义政权建立以后,这一工作原则凝练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从字面上看,“双百方针”是没有阶级性的,但并不意味着没有标准,其中最重要的两条是“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改革开放后,针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对文化领域的侵蚀,邓小平予以坚决制止,并强调“双百”方针是“马克思主义的方针”,不是“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的方针”,其“目的是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的繁荣”。可见,在保留对文化多样化发展足够调控空间的同时,党始终坚持文化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和人民主体地位。随着文化思想的多样多变和文化生活的日益丰富,“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成为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的具体体现。其中,主旋律反映社会思想主流和核心价值导向,代表人民根本利益和普遍愿望,多样化反映文化发展的客观趋势,以主旋律为主导、以多样化为辅助,两者统一于中国共产党领导文化工作的实践之中。值得注意的是,文化是意识形态的主要领域和主要载体。因此,党的文化领导权还突出表现在意识形态领导权上。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人通过文化作品、文艺批评等传播马克思主义,在人民中间形成意识形态认同,建构社会生活的阶级共同体。改革开放之后,面对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文化输出,意识形态安全显得尤为重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社会主义文化本质上是人民的文化,掌握意识形态领导权即是保证文化的人民主体性和前进方向。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坚持文化的社会主义方向,就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目标任务,构建文化的人民主体性,从而振奋中国精神、塑造中国价值、展现中国力量。
更重要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主体性文化,为塑造人类文明新形态提供了精神动力。历史地看,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文化现代化与国家现代化的进程是内在一致的。然而,人类的现代化进程发端于西欧,由西方发达国家主导并向全球扩张,中国的现代化从一开始就被动卷入世界资本主义体系。因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现代化不仅要摆脱资本主义附庸的地位,走自主发展的道路; 而且要在价值理念上坚持人民至上,反对资本至上,塑造人类新文明。这就是说,中国式现代化不仅相对于西方模式是“新”的,而且相对于人类文明而言也是“新”的。故此,中国共产党紧紧围绕“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这一核心理念,明确了中国现代化的主体力量是人民、价值取向是为了人民,从而扬弃了以资本为中心的现代化,将培育人民主体精神与争取民族独立、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一体化推进。从这点上看,党的十八大以来,树立文化自信并在“四个自信”中明确其基础性、广泛性、持久性的地位,既是对我国自近代以来追求政治主体性、经济主体性的升华,又以其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创新实践,从精神动力层面回答了“人类向何处去”的时代之问。它不仅预示着以资本为核心价值的旧文化的必然衰落,而且宣告一种超越现代性桎梏、真正体现人民主体价值的人类新文明的到来。
综上,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中,紧紧围绕人民主体性这一主题,从理论创新、制度保障、实现途径、组织领导等方面构建社会主义文化的人民主体性,使社会主义文化本质上属于人民、需求上满足人民、精神上涵养人民,并为人类文化未来发展贡献智慧与支持。
(文章选自《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