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实际,经专业申请、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论证,学校组织校内专家组评议、学术委员会教育教学指导专委会审议,拟同意推荐设置机器人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本科专业,现对申报材料(见相关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2023年8月24日-8月3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具名形式向学校提出异议理由和事实根据。
异议受理单位:本科生院
联 系 方 式:022-60435521
联 系 人:何 艳
邮 箱:bksy@www.ndytng.com
本科生院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