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关于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相关精神,现对我校拟定获得“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推免资格的10名本科生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19日。在此期间,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者,可以书面具名形式向学校提出异议理由和事实根据,逾期或不按上述要求提出的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北辰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04室
联 系 方 式:电话 60436912
邮箱 bksy@www.ndytng.com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