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天津市医保部门安排,2023年学生医保参保工作正在开展。根据天津市医保局等五部委《关于开展基本医保全民参保计划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学生参保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题培训
为宣传医保政策,扩大医保政策知晓范围,营造自愿参保、积极参保的良好氛围,定于11月9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辅导员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会后),在北辰校区会议服务中心报告厅召开参保培训会。邀请红桥区医保局负责同志到场讲解医保政策,包括医保卡和电子凭证申领和使用方法、各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等知识和常见问题,并现场解答提问。
二、基本政策
1.原则上学生要在学籍所在地参加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自2023年起高校学生不再享受趸存缴费模式,改为按年进行缴费,今年保费380元/年/人,保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班截至毕业年的6月。
3.有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可以享受90%国家补贴(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本人自行担负10%的费用,38元/年/人。
4.低保、贫困户、建档立卡、重度残疾非本市户口的学生不再享受国家补贴,按一般人员全额参保。如学生原户籍可以享受减免政策,可回原户籍参加当地的医疗保险。
5.参加2024年城乡医保的同学同时享受意外伤害保险和生育保险。
6.参加2024年城乡保险的同学可持有效身份证到农行北洋支行可以申请社保卡,在京津冀就医可以直接刷卡联网结算,不需要垫付。
7.2020、2021级享受0缴费的学生需要按新政策补交相应的费用(助学贷款、低保、贫困、残疾在2020、2021年都是0缴费),需要补交的学生需要重新提供学生信息(见附件),按学生类型缴纳相应的费用。
三、在校生参保办理流程
1.各学院统计2022级和2023级本年参保学生的具体信息并按照规定格式提交(见附件)。
2.各学院统计2022级和2023级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具体信息并按照规定格式提交(见附件),同时提交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3.2020、2021级享受0缴费的学生需要按新政策补交相应的费用,并重新提交信息,见第(二)项第7条。
4.各学院于11月17日前将信息统计表格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交至学生工作处赛麦提老师。
5.确保统计学生信息无误,以免影响学生参保。
四、缴费方式
以学院为单位将所有参保学生保费收齐后统一通过网上银行汇款至02220101040005159账户,户名:医院。不接受个人汇款转账。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6日。
汇款时备注学院名称、人数、金额(例如:**学院共**人,共计**元)
医保政策咨询校医院 翟霞 电话:87291659或welink。
后勤服务中心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