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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证明开具流程

发布日期:2021-11-02    作者: 访问量:

因早期我校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学生,个人档案中缺少学士学位授予决定书;或我校毕业学生因个人原因丢失学位证书者,均可向学校申请开具学位证明代替学位授予决定书或学位证书。

申请开具学位证明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

2.招生录取新生名册(学校综合档案馆复印);

3.领取学位证书登记表(学校综合档案馆复印)。


综合档案馆联系方式:60438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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