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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项项目备案与推荐2021年度优秀项目案例工作的 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9    作者:教学研究与建设中心 访问量:

校内各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规范学校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过程管理,根据教育部产学合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关于推荐2021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优秀项目案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项项目备案与2021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优秀项目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备案范围

本次备案范围为截至2021928日已结项的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19年第二批及以后申报的项目验收时间以平台为准)。

二、优秀项目案例推荐范围

2021年度优秀项目案例推荐范围为2018年第二批、2019年第一批、2019年第二批、2020年第一批立项且在202192824:00前通过企业验收的项目(企业验收时间以平台为准)。

三、优秀项目案例推荐要求

项目案例应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突出产学合作的新理念、新模式、新成效,成果显著、影响力大、辐射面广,具有示范意义及推广价值。

四、优秀项目案例遴选

(一)按照《通知》要求,学校遴选通过企业验收项目的10%推荐至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

(二)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对推荐的项目案例进行遴选,研究确定优秀项目案例名单。

五、优秀项目案例公布及展示

优秀项目案例将在2021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对接会上公布并进行表彰。对接会期间将同期举办项目成果展,对入选的优秀项目案例择优进行集中展示推介。优秀项目案例还将通过项目平台、微信公众号、内刊、合作媒体等进行专题宣传报道。

六、提交材料及要求

(一)备案项目材料

结项项目备案需提供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项证书复印件1份及电子扫描件。

(二)优秀项目案例申报材料

申报2021年度优秀项目案例需提交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优秀案例推荐表(企业合作意见盖章版)原件1份及电子版(含word版本一份、企业合作意见盖章版扫描件1份)


请相关单位于105日下午5点前统一将结项项目备案材料、优秀案例申报材料纸质版送至本科生院教学研究与建设中心。电子版材料由单位统一打包以“单位+协同育人项目案例”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万青 

联系方式:60435521

电子邮箱:jiaoyanxiangmu@163.com

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314


附件:1.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优秀案例推荐表

          2.关于推荐2021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优秀项目案例的通知


本科生院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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