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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8    作者:教学研究与建设中心 访问量: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本年度我校可推荐27个专业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将于近日组织一流本科专业点专家评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省级申报:未获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均可申报。

2.国家级申报:原则上已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择优推荐,如有专业调整情况可选择不参加本年度国家级申报并填写附件3;学校在未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中,择优补充推荐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本年度推荐教育部未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不直接认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二、时间安排

1.提交材料:111

2.组织评审113

3.分配账号:114日,网址:http://udb.heec.edu.cn

4.辅 导 会:115

5.系统填报:115-10

6.初次提交111015:00,学校审核,如有问题可要求退回。

7.最终提交:11121200

三、材料提交及要求

1.《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1);

2.《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任务清单》(附件2);

3.《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汇总表》(附件3)。

附件12一式五份,附件3一式一份。

请各学院于11115:00前将申报材料(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提交至本科生院教研中心大活314室,电子版统一打包以“××学院2021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材料(第二次提交)”命名,发送至 何艳 协同办公邮箱,附件1、附件2电子版需提供WORD版本PDF版本,并以“××学院+××专业”命名(如理学院+应用统计学)。


联 系 人:何艳 

联系电话:60435521

地 址:大学生活动中心314室


附件:1.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2.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任务清单

          3.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汇总表

          4.各专业类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情况

          5.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预通知



本科生院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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