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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通识教育课程 教学质量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7    作者:教学研究与建设中心 访问量:

校内各单位、部门:

为持续优化教师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制度,进一步加强通识教育课程建设,引导教师潜心育人,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特对通识教育任课教师进行全校评价,并以此为依据评选本科教学质量优秀教师。

一、评选范围

凡承担本科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必选课程、限选课程、任选课程及通识教育基础课程中的军事、心理、职业与创业(以下简称“通识教育课程”)课程的任课教师,均有资格参加评选。

如教师在教学单位承担其他教学任务,可根据承担任务选择在教学单位评选或学校组织的评选,且二者只能选其一;如教师仅承担通识教育课程,则由学校统一组织评选。

二、评价内容

(一)学生评价

学生评价由本科生院组织,采用匿名学生问卷调查的方式,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师德师风、教学效果、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堂互动、学生收获等方面。

(二)督导评价

督导评价由学校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负责实施,负责日常教学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师德师风、教学过程或评教过程中出现严重问题的任课教师,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认定,采取一票否决制。

(三)领导评价

领导评价由校级和处级领导干部实施,主要对任课教师日常教学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师德师风、教学过程或评教过程中出现严重问题的任课教师,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认定,采取一票否决制。

三、评选程序

1.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通识教育课程学生期末教学评价,两个学期评价得分综合计算。任课教师承担多门通识教育课程的,学生评价综合得分按学生人数计算加权平均得分。

2.学校每年依据当年授课教师人数,根据学生评价、督导评价和领导评价结果,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推荐获奖教师。

3.推荐获奖教师名单形成后,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

四、材料报送

仅承担通识教育课程的教师无需提交申请材料;如教师在教学单位承担其他教学任务,且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通识教育课程评选,请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填报《本科通识教育课程教学质量优秀教师申请评价报名表》及《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于12月24日11:00前统一提交至本科生院教研中心,电子版发送到本科生院 何艳 协同办公邮箱。


联系人:何艳/郑牧坤   

电 话:60435521/8291

地 址:大学生活动中心314室


附件:1.本科通识教育课程教学质量优秀教师申请评价报名表

          2.本科通识教育课程教学质量优秀教师申请评价汇总表



本科生院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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