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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本科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结项及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8    作者:教学研究与建设中心 访问量:

校内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精神,落实《关于开展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河北工大〔202070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本科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结项及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项

(一)项目范围

本次申请结项鉴定的项目为2018年度和2019年度立项的校级本科优质课程建设项目。

(二)结项要求

项目结项需提交完备的成果材料,具体形式主要包括:

1.项目立项申报书《本科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2.项目结项申请书《本科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结项申请书》(附件1,含线上、线上线下混合、线下、社会实践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五类),请项目组根据课程建设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其中“课程建设成果”部分,须对照立项申报书中确定的建设任务,逐条描述任务的实际完成情况,并列出所获得的建设成果。

3.项目建设成果的佐证材料,如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设计样例、课程教学方案、实验报告、学生成绩分析、教学计划、课程标准、讲义、实验指导书、教学课件、教学软件等佐证材料。

二、结果认定

1.完成建设任务的课程,经专家组评审,予以结项。

2.予以结项的课程,参考《“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办法》和《国家级一流课程评审指标》,如达到相应类别课程建设要求的,可认定为校级一流本科课程。

三、注意事项

1.已立项的优质课程,如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和课程建设形式三项均与已获批国家级、省市级一流本科课程及推荐参加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评选的课程一致,则无需提交结项材料,直接认定为校级一流本科课程。

2.直接认定为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须列入《本科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2),并在汇总表备注栏标明课程所获批的级别及类型,具体级别和类型详见附件2;未列入汇总表且未参加此次结项的课程,将给予撤项处理。

3.原建设类别或建设形式为“通识教育核心课程、非技术能力指标核心课程、公共基础核心课程、专业导论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和跨学科”的课程,可根据课程建设情况自行选择五类(线上、线上线下混合、线下、社会实践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中的任意一种,进行结项;其他课程按照立项结果公布的建设形式进行结项。

4.项目如需变更课程负责人或其他事项,请及时提交《本科优质课程建设项目变更审批表》(附件3),对于无情况说明、擅自更换事项者,不予受理结项申请。

四、提交材料要求

1.《本科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原立项时提交的申报书);

2.《本科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结项申请书》(附件1);

3.《本科优质课程建设项目变更审批表》(附件3)(有变更事项者提交,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变更课程名称及课程负责人);

4.项目建设成果佐证材料;

5.《本科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2)。

以上材料中1-4项结项材料按顺序标号排列,以“负责人-建设形式(线上、线上线下混合、线下、社会实践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五类中的一种-课程名称”命名(如张青-线下-高等数学);《本科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2)由单位汇总,与各项目结项材料统一打包以“系所号-单位名称-优质课程结项材料”命名(如11-理学院-优质课程结项材料)发至本科生院 纪照华 协同办公邮箱。

五、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20211230日中午11:00前将项目结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本科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汇总表》纸质版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送至本科生院教学研究与建设中心。


联系人:纪照华  电话:60435521

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314


附件:1-1本科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结项申请书(线上课程)

          1-2本科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结项申请书(线下课程)

          1-3本科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结项申请书(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

          1-4本科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结项申请书(社会实践课程)

          1-5本科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结项申请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2.本科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汇总表

          3.本科优质课程建设项目变更审批表


本科生院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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