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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校区2021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须知

发布日期:2021-12-13    作者:教学运行中心 访问量:


校内各单位、部门:

我校天津校区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于2021年12月18日举行,为了方便师生知悉相关工作安排、营造诚实守信的考场氛围,保证疫情防控期间考试顺利进行,相关须知如下:

第一部分 全校须知

本次考试考场涉及红桥校区第六教学楼、第七教学楼(B、C区)、第九教学楼,以及北辰校区第十二教学楼。上述教学楼于2021年12月17日14:00至12月18日18:00期间封楼,请全校师生悉知。

第二部分 考务人员及监考教师须知

一、考试当天全体考务人员及监考教师提前自测体温,如有体温异常或身体不适,应第一时间上报所在考场组。

二、入场时须佩戴监考标志和口罩,并主动配合测温。

三、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禁止携带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第三部分 考生须知

一、请所有考生坚持按照我校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考前14天每日体温晨午晚检,并上报体温和“天津健康码”。考试当天考生须提前自测体温,如有体温异常或身体不适,应第一时间上报所在学院,并服从学院安排。

二、因本次四六级考试允许跨校区报考,有大量考生由红桥校区前往北辰校区考试,故可能造成北辰校区校门口入校检查拥堵,从而影响考生按时入场。请红桥校区跨校区考生注意掌握好路程时间,建议通过多种交通方式于上午8:00/下午14:00前到达北辰校区,排队完成入校检查工作。

三、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午8:20,下午14:20)佩戴口罩入场并配合进行测温,入场开始40分钟后(上午9:00,下午15:00)禁止入场。入场时须提前准备并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和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附件1)。如考生考前 14 天内有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经治疗症状好转的,必须出示7日内和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教室后考生须主动摘下口罩配合监考老师核验身份,并将《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提交给监考老师。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等物品。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填涂要求:答题及填写信息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涂写信息一律用2B铅笔。

五、考生不要携带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否则将根据《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实施细则(试行)》(河北工大〔2017〕257号)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予以处理。

六、目前四六级考试实行的是“多题多卷”考试,即每个考场使用了多套试卷随机发放给考生,无人能预料学生考试内容,考生不要相信网上出售的所谓“试题、答案、高科技作弊器材”等,以免上当受骗。

七、本次考试听力使用红外放音,请务必使用具有红外接收功能的耳机,频点为2.6MHz和3.8MHz,否则无法进行听力考试。

八、听力录音播放时间已包含考生作答时间,听力播放完毕后,监考教师马上回收答题卡1,即学生听力阶段的作答最好直接写到答题卡1上,听力结束后没有时间将答案从试题册誊写到答题卡上。

九、考试期间手机信号将会被屏蔽,我校各考场安装了视频监控设备,考试全程进行录像,考试结束后将录像视频保存,并上报省考试院。请广大考生严肃对待考试,认真备考。

十、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遇到突发情况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按《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条款处理并取消考试成绩。

十一、请考生特别注意,避免以下违规违纪行为:

1.不正确填写(涂)个人信息,错贴、不贴、毁损条形码粘贴条;

2.未按规定翻阅试题册、提前阅读试题、在收答题卡期间作答;

3.未用规定的笔作答、折叠或毁损答题卡导致无法评卷;

4.在非听力考试期间,考生未按要求摘下耳机的;

5.其他违反《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行为。


本科生院

2021年12月13日

附件1: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

附件2: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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