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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本科课程混合式教学方案申报和2021年春季学期本科课程混合式教学方案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8    作者:教学研究与建设中心 访问量:

校内各单位、部门: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根据《关于开展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河北工大〔2020〕70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本科课程混合式教学方案申报和2021年春季学期本科课程混合式教学方案认定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1年秋季学期本科课程混合式教学方案申报工作

1.申报要求

申报课程须满足《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建设与教学实施基本条件》(附件1),且每名教师申报课堂不超过两个,每个课堂不超过2个班。

已获得国家级、省市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认定及已通过学校本科课程混合式教学方案准入的课程(名单详见附件2),直接获得2021年秋季学期混合式教学准入资格,无需重新申报,但需向本科生院备案,填入《本科课程混合式教学方案申报汇总表》(附件3),直接参加2021年秋季学期本科课程混合式教学方案认定,不申请备案者视为自动放弃。

2.报送要求

申报教师按要求填写《本科课程混合式教学方案申报书》(附件4),各教学单位于9月14日下午5点前,将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1份交到大学生活动中心314室;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打包以“单位+ 2021年秋季学期本科课程混合式教学方案申报”命名协同发送至本科生院纪照华。

二、2021年春季学期本科课程混合式教学方案认定工作

1.材料要求

已准入开展混合式教学的教师,填写《本科课程混合式教学方案认定申请书》(附件5),并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认定申请书要求内容完整,数据可追溯,教学活动有支撑材料(照片、网络截图等)。

2.报送要求

各教学单位于9月15日下午5点前,将《本科课程混合式教学方案认定汇总表》(附件6)和申请书纸质版(签字盖章)各1份统一汇总,交到大学生活动中心314室;以上材料电子版(含必要的支撑材料)以“单位+2021年春季学期本科课程混合式教学方案认定”命名,打包协同发送至本科生院纪照华。


联系人:肖艳春

电 话:6043 8291


附件:1.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建设与教学实施基本条件

       2.直接获得本科课程混合式教学准入资格名单

       3.本科课程混合式教学方案申报汇总表

       4.本科课程混合式教学方案申报书

       5.本科课程混合式教学方案认定申请书

       6.本科课程混合式教学方案认定汇总表



本科生院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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