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首页» 党建工作» 规章制度

关于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2021-06-10 12:00:00访问量:

人文与法律学院党费收缴工作相关说明

各党支部:

现就2021年党费计算和收缴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党费收缴计算

1、党费计算基数=(实发合计-预发奖励绩效-职务取暖-物业补贴-卫生费-增其他)*交纳比例

2、交纳比例: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二、党费收缴时间

按照天津市的相关规定,从2021年4月开始,党费按月缴纳,以后每月的8号统一收取党费(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1、每次缴纳党费,请填写《文法学院党费缴纳明细表》,以PDF版发送给谈永珍;

2、缴纳方式:请转账至(谈永珍)农业银行卡,并备注党支部名称及缴纳的党费月份。(如:机关党支部4月份党费)

(谈永珍)农业银行卡账号:623052 00200 15939974



附件:文法学院党费缴纳明细表

上一篇:
下一篇:

分享到: 收藏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