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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方案的实施细则(试行)
2015-07-01 12:00:00访问量: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做好学生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校党委党校牵头抓总,各学院高度重视,负责单位具体负责。采取学院教育、专题讲座、网上考试的程序,完成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全过程。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培训的组织 
        1、校党委党校根据年度各学院发展党员数及上学期培训奖惩确定本学期各学院名额分配,确定负责单位并发布举办培训的通知。
        2、各学院根据名额,严格把握标准,让思想先进、准备发展入党的积极分子参加培训。
        3、各学院要认真落实学生参加培训的校区,按校区分别将培训学生分班,每班30人左右。并以班级为单位按统一格式将培训名单装订成册,名册中粘贴学生照片。
        4、各学院按照校区分别将考勤名册报给负责单位,并将汇总的报名表上报校党校。
        5、负责单位根据各学院报名表和名册,安排人员负责提醒授课教师上课、联系礼堂布置会场设备、维持会场秩序等问题。
        6、负责单位根据各学院报名情况,安排相关人员负责维持培训学生的课堂秩序并统计各班考勤情况。
        二、培训的实施
        1、各学院要做好学生培训前的教育管理工作,培训名单确定后,不得更换,不得变动听课校区。
        2、各学院要强调培训纪律,明确告知每位参加培训的学生,每次讲座提前10分钟入场完毕,中途不得退场,请假须出具学院党委书记签字的请假单,迟到或请假三次按不及格处理。
        3、负责单位负责每次课前10分钟根据名册检查考勤,并做好课堂的秩序维持,如课上学生的听讲情况、迟到早退学生问题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等。
        4、专题培训结束后,负责单位要根据各学院考勤及课堂纪律情况,形成培训情况报告,说明此次培训的基本情况、迟到、缺勤及考勤情况,并针对党课培训提出相关建议及改进方法。
        5、负责单位上报情况报告及各学院培训名册。
        三、考试的组织
        校党委党校确定党课考试试题,依据按照党章和相关政策的要求,内容包括党史、党的思想方针政策、党章等。学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有考试作弊、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党课培训资格。
        四、激励措施
        1、校党委党校根据负责单位提供的各学院综合情况,按照两个校区汇总,对排名前三的学院在下学期培训中依次增加5、4、3个名额;排名后三的学院依次减少5、4、3个名额。
        2、负责单位不计入名额增减奖惩措施,直接在本学期内可增加10个名额,负责单位主要负责人可讲授党课培训中的一讲。
       本细则由校党委党校负责解释。


党委党校
2013年10月24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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