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精神及《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中办发[2009]23号)文件要求,为提高预备党员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校党委党校决定定期举办预备党员专题培训班。为做好预备党员培训工作,现规定以下工作实施细则:
一、培训对象
各单位未参加过我校预备党员培训班的预备党员
二、培训形式及教学内容
培训采取集中专题讲座、课后自学和撰写学习体会相结合的形式。集中专题讲座后,学员要按照课程内容撰写心得体会,附在“中共预备党员考察表”后,同“预备党员培训结业证书”一并作为预备党员转正的依据之一。
三、培训的组织
1、校党委党校根据年度各学院发展党员数及上学期培训奖惩确定本学期各学院名额分配,确定负责单位并发布举办培训的通知。
2、各学院根据名额,严格把握标准,让思想先进、准备发展入党的积极分子参加培训。
3、各学院要认真落实学生参加培训的校区,按校区分别将培训学生分班,每班30人左右。并以班级为单位按统一格式将培训名单装订成册,名册中粘贴学生照片。
4、各学院按照校区分别将考勤名册报给负责单位,并将汇总的报名表上报校党校。
5、负责单位根据各学院报名表和名册,安排人员负责提醒授课教师上课、联系礼堂布置会场设备、维持会场秩序等问题。
6、负责单位根据各学院报名情况,安排相关人员负责维持培训学生的课堂秩序并统计各班考勤情况。
四、培训的实施
1、各学院要做好学生培训前的教育管理工作,培训名单确定后,不得更换,不得变动听课校区。
2、各学院要强调培训纪律,明确告知每位参加培训的学生,每次讲座提前10分钟入场完毕,中途不得退场,请假须出具学院党委书记签字的请假单,迟到或请假三次按不及格处理。
3、负责单位负责每次课前10分钟根据名册检查考勤,并做好课堂的秩序维持,如课上学生的听讲情况、迟到早退学生问题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等。
4、专题培训结束后,负责单位要根据各学院考勤及课堂纪律情况,形成培训情况报告,说明此次培训的基本情况、迟到、缺勤及考勤情况,并针对党课培训提出相关建议及改进方法。
5、负责单位上报情况报告及各学院培训名册。
党委党 校
党委组织部
201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