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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法律学院2017年辅修和双学位招生简章
2017-05-03 12:00:00访问量:

人文与法律学院2017年双学位、辅修专业招生简章
 
欢迎各位同学修读法学、公共事业管理、汉语国际教育三个专业的双学位、辅修专业!你可获得法学学士学位、管理学学士学位或文学学士学位,或者获得法学、公共事业管理或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辅修专业证书。
一、招生条件
1、双学位
(1)法学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招生对象均为具有正式学籍的2016级本科生(不含专接本)。
(2)主修专业课程全部及格(不含校管选修课)且学有余力;
(3)法学双学位招收法学学科门类以外的学生;公共事业管理(管理学)双学位招收管理学学科门类以外的学生;汉语国际教育(文学)双学位招收文学学科门类以外的学生。
2、辅修专业
(1)根据培养方案,招生对象为2015级、2016级本科生;
(2)主修专业课程全部及格(不含校管选修课)且学有余力;
(3)法学辅修专业招收法学专业以外的学生;公共事业管理辅修专业招收公共管理专业类以外的学生;汉语国际教育辅修专业招收中国语言文学类以外的学生。
:学生授予相应学士学位或辅修证书。
 
二、学分要求、学费及交纳方式
1、双学位
(1)实行学分制,考试合格即可取得学分。
(2)法学双学位需修满62学分;公共事业管理(管理学)双学位需修满62学分;汉语国际教育(文学)双学位需修满50学分。
(3)学费按学分收取:100元/学分,法学双学位总学费6200元;公共事业管理(管理学)双学位总学费6200元;汉语国际教育(文学)双学位总学费5000元。
(4)学费交纳方式。每学期按照所修(选)学分缴纳当学期学费,法学双学位2017年秋季学期开设13学分的课程,应该缴纳学费1300元;公共事业管理(管理学)双学位2017年秋季学期开设11学分课程,应交纳1100元;汉语国际教育(文学)双学位2017年秋季学期开设9学分课程,应交纳900元。本次只受理报名,缴费直接通过学校教务处网上选课交费,具体时间等待通知。
2、辅修专业
(1)实行学分制,考试合格即可取得学分。
(2)法学辅修专业需修满40学分;公共事业管理辅修专业需修满38学分;汉语国际教育辅修专业需修满28学分。
(3)学费按学分收取:100元/学分,法学辅修专业总学费4000元;公共事业管理辅修专业总学费3800元;汉语国际教育辅修专业总学费2800元。
(4)学费交纳方式。每学期按照所修(选)学分缴纳当学期学费,法学辅修专业2017年秋季学期开设13学分的课程,应该缴纳学费1300元;公共事业管理辅修专业2017年秋季学期开设11学分课程,应交纳1100元;汉语国际教育辅修专业2017年秋季学期开设9学分课程,应交纳900元。本次只受理报名,缴费需要直接通过学校教务处网上选课交费,具体时间等待通知。
 
三、开设课程
1、法学专业双学位、辅修专业
法学双学位、辅修专业均包括法理学、宪法、民法、刑法、商法等法学核心课程和实践课程。法学双学位并加开民商法学和知识产权两个专业方向模块课程以及毕业论文课程。
2、公共事业管理(管理学)双学位、辅修专业
公共管理双学位、辅修专业均包括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等主干课程和实践课程。公共管理双学位同时加开电子政务、公务员制度等课程以及毕业论文课程。
3、汉语国际教育(文学)双学位、辅修专业
汉语国际教育(文学)双学位、辅修专业均包括中国文化概论、古代文学、现代文学、外国文学、现代汉语、古代汉语等12门主干课程和实践课程。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双学位同时加开文字学、国学要籍精讲、古典诗词名篇精讲等专业模块课程、教学实习等实践课程以及毕业论文课程。
四、报名方式与录取办法

下载并填写《申请表》(见下面附件), 填写完后将电子版方式发至:huyongchun17@163.com邮箱。
标题格式:姓名+(  )专业双学位报名  或 姓名+(  )辅修专业报名
请下载附件申请表。
录取名单将在文法学院网页上公布。
招生人数低于20人不开班,本次招生人数为:法学专业的双学位、辅修专业各招100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双学位、辅修专业各招生60人;汉语国际教育(文学)双学位和辅修专业各招90人;按报名先后及报名人其他条件择优录取!
五、咨询及报名地点
咨询电话:022-60435878
报名时间:5月03日——6月26日
文法学院网站设置“双学位、辅修专招生信息”栏目(https://wenfa.www.ndytng.com/dhzhaosheng.htm)发布相关双学位和辅修专业培养方案等相关信息。
六、毕业及学位授予
1、在获得第一学位的同时,修完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获得双学位(通过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或者辅修专业结业证书。
2、未获得双学位,但修读课程学分不低于辅修专业规定的学分数的,经审查合格,发给相应专业的辅修结业证书。
七、其他说明
政策性规定请看 校政字[2013]79号—关于发布《本科生修读双学士学位和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注:辅修和双学位课程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上课。
1、招生简章:         https://wenfa.www.ndytng.com/uploadfile/2017/0503/20170503104944652.doc
2、双学位申请表:  https://wenfa.www.ndytng.com/uploadfile/2017/0503/20170503104959353.doc
3、辅修申请表:      https://wenfa.www.ndytng.com/uploadfile/2017/0503/2017050310501099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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