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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已批准立项一流专业建设点规划和2020年拟申报的工作通知
2020-04-24 12:00:00访问量:

关于做好已批准立项一流专业建设点规划和2020年拟申报的工作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落实教育部“双万计划”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通知》(冀教高函〔2019〕26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46号)精神,学校积极谋划、统筹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流专业建设点建设工作

窗体顶端

1.各学院、专业要找准对标对象,综合参考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三级专业认证以及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剖析自身差距,精准发力。

2.各获批专业根据专业的性质、社会需求情况、专业现有条件和发展潜力,明确专业的目标定位、服务面向等,持续夯实专业基础,根据主要建设内容(附件5“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建设指南”),完善细化专业建设任务、措施和目标(附件2、3),通过三年建设确保通过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认定。

二、2020年一流专业建设点申报准备工作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专业应至少有1届毕业生,且符合《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落实教育部“双万计划”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通知》中“推荐条件”。

(二)申报安排

1.学院推荐。各学院应结合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科优势,参考《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分专业类建设规划及获批情况对照表》(附件6),制定专业发展规划,梳理专业建设现状,确定对标学校、专业,在充分调研、论证和评议基础上确定《XX学院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清单》(附件1),组织有条件的专业申报2020年度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填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任务清单》和《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3和4)

2.学校评审。本科生院组织专家评审、论证,遴选出一定数量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并择优推荐参评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三、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及填报要求如下:

1.学院填报:XX学专业建院设与发展规划清单》(附件1),1份

2.获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填报:《一流专业建设任务书》(附件2)和《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任务清单》(附件3),1式7份

3.申报2020年度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填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4)和《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任务清单》(附件3),1式7份

请各学院于2020年5月6日下午17:00前将申报材料(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提交至本科生院教研中心,电子版统一打包以“单位名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命名,发送至 何艳 协同办公邮箱,附件2、附件3、和附件4电子版需提供WORD版本和PDF版本各1份,并以“单位+专业名称”命名。 

联系人:何艳    电话:60435521/13820323199(微信同)

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314

 

附件:1.XX学院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清单

2.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任务书

3.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任务清单

4.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5.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参考指南

      6.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分专业类建设规划及获批情况对照表

      7.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落实教育部“双万计划”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通知(2019年)

8.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

 

本科生院(党委本科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04月17


附件:关于做好已批准立项一流专业建设点规划和2020年拟申报的工作通知202020200417.docx
附件:附件1-8.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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