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修订)》(河北工大[2019]286号)(附件1,以下简称“学校推免文件”)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各学院需制定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报送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备案。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各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要遵循“公开公平、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注重能力、择优选拔、保证质量”的原则,在总结以往推免工作经验与不足以及广泛征求师生意见与建议的基础上,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学院制定的推免工作实施细则除机构设立、名额分配、推免条件、成绩计算以及推免程序等条款外,需特别阐明以下内容:
1.综合面试的考察内容及评分标准,要凸显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角度对参加综合面试者予以综合评价。
2.未列入《大学生竞赛指导目录》(河北工大[2019]148号)(附件2),经学院推免领导小组认定的,具有本学院学科、专业特色的竞赛,并列出具体竞赛名录。
3.对于学校推免文件“成果认定范围”中的各项成果,如存在学院推免领导小组认为需设置成绩认定上限的,需明确。
4.其他学院推免领导小组认为需明确的事项。
二、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5月20日(本周三)17:00前将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协同发送至本科生院刘若萌信箱。
附件:1.《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修订)》(河北工大[2019]286号)
2.《大学生竞赛指导目录》(河北工大[2019]148号)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
附件:关于报送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的通知.doc
附件:附件1:河北工大〔2019〕286号-关于印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修订)》...doc
附件:附件2:河北工大〔2019〕148号-关于修订我校大学生竞赛指导目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