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河北省有关文件和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具备较高的培养潜质。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符合申请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1.推免硕士生招生专业: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除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公共管理(专业代码125200)、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之外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硕士生。
2.推免直博生招生专业:一般为我校博士一级学科招生专业。招生专业和导师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的为准。
3.我校2025年推免研究生招生计划充足,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踊跃报名。专业目录内的推免拟招人数仅供考生参考,实际人数会根据生源及复试情况进行适度调整,最终以公示的录取名单为准。
我校录取的推免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就业方式为非定向。
三、申请材料
申请我校2025年推免研究生的学生(含推免生申请本校),须在复试前将以下材料交至申请专业所在学院。具体要求如下:
1.2025年接收推免研究生申请表(点击此处下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下载)。
4.1-6学期(学制为5年的提供1-8学期)的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5.申请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接收流程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可提前与申请学院联系并提交申请材料,按学院要求参加复试。
2.学院将及时查阅“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情况,择优选拔,发送复试通知并组织复试。学院可视报名情况,分批复试。复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或现场复试)由学院自定。复试将注重学生的思想品德考核,全面考查学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具体要求等见各学院发布的相关通知。
3.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给拟录取的推免研究生发送录取通知,申请人收到录取通知后,需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
4.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研究生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推免研究生接收工作-公示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申请材料存在不真实或不准确内容的,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2.推免研究生应在2025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因各类原因不能按时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的,或在拟录取后至入学前受到处分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研究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我校将在考生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对考生进行复试。
5.本通知未尽事宜或有关内容与后续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河北省2025年推免工作相关文件和通知为准。
六、联系方式
1.各学院联系方式如下表。
2.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022-60438300,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5340号行政楼B214。
研究生院网址:https://yjs.www.ndyt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