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代码 1246)网上确认工作,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网上确认考生范围
下列考生可选择作为报考点,在我校进行网上确认和考试。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相关政策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要求,造成网上确认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我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报考本校和其他 招生单位的(报考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和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2.报考我校的天津市非研考考区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民办、独立学院等)、社会考生等,其中社会考生需提 供天津市户籍证明,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天津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居住证原件有效,已申请尚未拿到正式件的考生可提供受理回执,但受理回执不作为我校报考点审核依据,此类情况将以天津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反馈的审核结果为依据。过期的居住证、档案在津证明、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不作为我校报考点审核依据。
未按上述要求,错选报考点的考生,报名无效。
所有报名成功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等相关材料,完成信息确认流程。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材料并通过审核的考生,报名无效。考生上传的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经核查属实,造成不能网上确认、初试、复试、录取、注册学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流程
1.登录方式
考生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提交材料,进行网上确认。
2.时间安排
考生上传材料时间:10月28日10:00至30日18:00。报考点审核时间:10月29日至11月5日,每日9:00-12:00、14:00-17:00。
考生上传材料后,报考点审核需要一定时间,且上传材料不合格的考生需要再次提交材料,请广大考生尽早上传材料,以便报考点及时审核。
3.上传材料流程
考生登录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填写所在地(当前 所在位置)→查看网上确认时间及图片材料要求→阅读网报公告→网签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网报信息→按要求 上传各类材料→确认并提交网上确认审核。
考生在“网上确认”系统提交材料后,须及时关注系统中的审核结论。如页面显示“待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报考点审核;如页面显示“审核通过”,表示报考点已审核通过,网上确认结束;如页面显示“待补充材料”,表示报考点审核未通过并要求考生修改或补充确认材料,考生须及时进行相关操作;如页面显示“待重审”,请考生耐心等待报考点重新审核;如页面显示“审核不通过”,表示报考点审核不通过。
三、网上确认材料要求
考生提交的网上确认材料照片(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须严格按照设定标准和要求上传,否则会影响审核结果。首次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及时重新上传。所有照片须注意朝向,避免出现“左转”、“右转”、“上下颠倒”的现象。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标准证件照,报考的考生须使用白色背景,报考其他招生单位的考生可使用白色或蓝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示例如图1所示,具体要求如下。
图 1 证件照示例
(1)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
(2)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均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不小于2/3;
(3)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4)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反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5)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6)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7)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 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各种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 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特别强调:系统对考生上传的本人证件照、手持身份证照和学信网学籍学历照片进行三比对,如使用照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处理,会导致比对不一致,审核无法通过。
2.本人身份证人像面照、国徽面照。分别上传,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文字正向显示。示例如图2所示。
图 2 身份证人像面照、国徽面照示例
3.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示例如图3所示,具体要求如下。
图 3 手持身份证照示例
(1)大小不超过 10M;
(2)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带头像照片一面面向镜头,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
(3)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4)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被手指捏住);
(5)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反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7)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8)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各种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不得使用前置摄像头拍摄。
所有考生均须上传以上三项材料,以下各项材料由考生根据自己报考身份的实际情况如实上传。
4.坐落在天津市的高校2023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全日制、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未取得毕业证(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或网络教育本科生,须上传:
(1)自考生准考证(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或网络教育考生学生证(丢失学生证的,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开具证明)。
(2)天津市户籍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天津户籍的,需上传户口本首页照片、个人单页照片; 非天津户籍的,须上传天津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正反面照片。居住证原件有效,已申请尚未拿到正式件的考生可提供受理回执,但受理回执不作为我校报考点审核依据,将以天津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反馈的审核结果为依据。
6.就读于坐落在天津市的高校的第二学士学位考生,须上传:
(1)学历证书。学历校验未通过或毕业证书丢失的, 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第二学士学位学习阶段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往届生(含本科毕业、本科结业、高职高专毕业、已获得境外学历的)须上传:
(1)学历证书(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校验未通过或毕业证书丢失的,须 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天津市户籍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天津户籍的,需上传户口本首页照片、个人单页照片;非天津户籍的,须上传天津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正反面照片。居住证原件有效,已申请尚未拿到正式件的考生可提供受理回执,但受理回执不作为我校报考点审核依据,将以天津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反馈的审核结果为依据。
8.如遇以下特殊情况,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丢失的考生,须上传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本科毕业后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须上传本人居民户口页(含曾用名)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姓名或居民身份证编号证明。
(3)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报考,须上传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一般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照片。
(5)现役军人报考,如没有身份证,须上传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军级单位干部部门盖章)、军官证。驻津部队的现役军人须上传所在驻津部队为其开具的证明。
(6)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境外学历的考生,须上传目前在境外高校就读的证明。
四、准考证及考场信息
考生可于考前10天左右登录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准考证》上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相关说明。考生可于考前5天登录“ 招考资讯网”(http://www.zhaokao.net),查询考试所在考场号和座位号。考生应密切关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招考资讯网、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专栏相关通知和公告,及时查看报考点通过研招网发送的站内消息。
五、联系方式
报考点代码:1246
报考点名称;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2-60438300
内容来源: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