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届优秀毕业生”和“河北省普通高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组织开展了人文与法律学院河北省普通高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研究生)评选推荐工作。经学生申请、评审小组评选推荐、学院审核,拟确定金玥同学为人文与法律学院河北省普通高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研究生),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4月12日至4月14日,在此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提出异议理由和事实依据,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13920957170
人文与法律学院
2023年4月12日